6月29日,鄭州正式成立法律援助基金會,以幫助越來越多打不起官司的人。
6月29日上午,鄭州市法律援助基金會正式揭牌。該基金會屬于地方公募基金會,是非營利性法人社團組織,鄭州市財政首批撥付600萬元,作為啟動資金。活動儀式上,鄭州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部分企業和個人也進行了捐助,首批募捐總額度為946.5萬元。
鄭州市法律援助基金會理事長李保山介紹說,基金會成立之后,將為生活困難的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等困難群體提供法律援助。
《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公募基金會每年用于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總收入的70%;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李保山介紹說,鄭州市法律援助基金會將按照上述規定開展工作,將上年度募集收入的70%用于法律援助范圍的活動,包括為困難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并在鄭州一些偏遠地區建立法律援助站,培訓并委派1~2名律師到當地提供法律咨詢等。
鄭州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張勇賽還提到,個人、企業捐款后,鄭州法律援助基金會要與其簽訂捐助協議,保證按照捐款人意向使用款項。目前,正在進行法律援助基金會網站建設,網站建成后每一筆捐款的支出,都將在網站上進行公示。
(記者 宋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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