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首席記者 夏友勝 實習生 楊文麗)本周高溫將襲中原,高溫津貼的事再次被社會關注。昨日,省人社廳下發通知要求做好今年的防暑降溫工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及時足額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標準是2008年我省確定的高溫津貼標準:每人每工作日10元。
人社廳要求,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合理安排職工在高溫天氣的工作時間,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盡量避開高溫時段作業,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加班加點,最大限度地減少職工因高溫中暑造成的職業危害。用人單位不得以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為由扣除或降低勞動者的工資和獎金。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及時足額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
各地將開展對有高溫作業場所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工資支付、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高溫補貼支付以及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情況。省人社廳將對重點地區和重點用人單位進行督查,若發現用人單位措施落實不到位、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要限期整改,并要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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