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初裝費早已被明令禁止,可在有的市地,樓盤開發商仍以各種名義收取所謂的燃氣“開口費”。此前,《河南省城鎮燃氣管理辦法》并未對此進行“約束”。昨日,省政府法制辦傳出該辦法修訂的消息,但記者雖未找到相關“約束”內容。盡管如此,但征求意見稿仍有亮點,如天然氣漲價有望回歸“聽證時代”等。
新聞 | 修訂燃氣管理辦法,征集民意
歷經多年,在市民反映、媒體推動之下,2007年5月31日,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鄭州市燃氣管理條例》,取消燃氣初裝費、燃氣管道維護費。考慮到燃氣企業的實際情況,當年10月1日起,鄭州市區開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將天然氣入網費等納入配套費統一征收。換句話說,這部分費用被計入“房價”,開發商不得在房價外另行收取。
之后,新鄉、商丘、安陽、洛陽等地也取消燃氣初裝費,取代的是按建設項目的平方數,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但長期以來,記者不斷接到讀者反映,稱燃氣初裝費被開發商以“燃氣開口費”等名義征收。對此,知情人稱,對于此種費用,各地執行政策尚不一樣。
“如果能在《河南省城鎮燃氣管理辦法》修訂過程中,明令禁止對各種名義燃氣開口費的收取,對省內除鄭州之外的地市,特別是縣城的購房者,是有意義的。”他坦承。但在征求意見稿中,大河報記者未見相關內容。
“鄭州取消‘兩費’的實例,證明只要積極爭取,百姓是可以利用法規的制定、修訂來維護自己利益的。”省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說,在6月28日之前,居民可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
四種方式,聽取民意!
1.登錄省政府法制網站;2.發送電子郵件至xzfgc@126.com;3.書面意見傳真至0371-69699068;4.通過信函郵寄至“鄭州市金水東路22號省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法規處,郵編:450018。
亮點 | 居民有望再對燃氣漲價說“不”
早在2008年,以鄭州為例,天然氣漲價是需要召開由消費者、經營者、專家共同參與的聽證會的。但2011年12月起,根據國家改革天然氣出廠價格形成機制的整體部署,我省也建立了價格調整聯動機制。其后,天然氣出廠價格一旦提高,我省居民用氣價格也就改變,聽證會再沒開過。
此次《河南省城鎮燃氣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在燃氣銷售定價機制方面指出:燃氣銷售價格,應當根據購氣成本、經營成本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合理確定并適時調整。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調整管道燃氣銷售價格,應當征求管道燃氣用戶、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和有關方面的意見。這意味著,燃氣價格聽證會,有望回歸公眾視野。
另外,征求意見稿指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定時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的燃氣種類和氣質成分等信息,公布具備安裝維修資質的燃氣燃燒器具企業目錄,避免信譽差的“黑店”在安裝時坐地起價、漫天要價。 (記者 張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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