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還表決通過了一批干部任免情況。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任命宣學偉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免去其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李光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任命張麗、許欣、李紅芬、鄒波、劉萬喜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劉靜生、張瑞敏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
任命余斌為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任命胡保鋼、吳江、孟國祥、康健民、喬志華、袁其生為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趙國豪、付黎明、王展、王翠、連向波為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濟源分院檢察員;
免去歐培彥、董鵬修、曾樹林、焦五三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劉新法、趙建義、李長斌、張春喜、張慶生、崔正華、黃琴、吳麗娟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鄭州鐵路運輸分院檢察員職務。
濟源中級人民法院
任命冷隨興為河南省濟源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任命齊曙光為河南省濟源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免去其河南省濟源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職務;
任命商敏為河南省濟源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免去宮鳴的河南省濟源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焦作市人民檢察院
批準任命朱亞濱為焦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免去其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批準免去胡保鋼的焦作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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