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何中有)“新鄉市治超罰款不透明,不按標準執行。如果不找領導、熟人,罰得很高。這是逼著車主找關系。另外,即使同樣的超載情況,找不同的領導,罰款數額也有差別。”近日,不斷有新鄉市貨車司機向東方今報記者反映,新鄉市治超處罰過程中暗藏貓膩。情況是否屬實?東方今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核實。
【投訴】
治超人員不按標準罰款
劉平均(化名)是大貨車豫A7××××的車主,上周的一天晚上,因涉嫌超載被扣。5月19日上午,劉平均趕至新鄉市交通局交通執法處理中心接受處理。
根據工作人員的要求,劉平均準備了行車證、駕駛證、營運證等證件,并按照要求做了筆錄,工作人員說,這種情況要罰款1萬~3萬元。
“交通執法人員沒有說我超多少噸,只說了罰款數額。”劉平均說,他聽其他貨車司機說過,超載率不同,罰款也不同。他的大貨車最多也不過超50%,罰款最多也不過1000元。他詢問工作人員超了多少噸,工作人員也不說。他又問具體的罰款標準,工作人員只是回答說:“3萬元以下。”
【調查】
罰款有嚴格的裁量標準
5月24日下午,東方今報記者趕到位于新鄉市和平路的新鄉市交通局交通執法處理中心。15時18分,大廳內沒開燈,漆黑一片,也沒有發現有工作人員在辦公。幾分鐘后,才有著便裝的工作人員陸續走進辦公室。當詢問處罰標準時,一名女性工作人員稱:“這是內部規定,不能對外。”
通過內部人士得知,關于超限的處罰標準,河南省交通廳早就出臺有《河南省交通行政處罰裁量標準》。
其中明確規定:超限在1噸以上10%以下(含10%),處50元罰款;超限在10%以上20%以下,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一般的,超限在20%以上30%以下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限在30%以上50%以下,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嚴重的,超限在50%以上100%以下,或者以駁載為手段短途超限運輸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超限在100%以上200%以下,處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特別嚴重的,超限在200%以上,或者超限運輸車輛對抗檢查或使用暴力抗法的,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解釋】
根據路面情況執行上位法
到底有沒有這種標準呢?東方今報記者采訪了新鄉市交通局路政支隊有關負責人。
據交通局一名孫姓負責人介紹,按照公路法的要求,對于超限車輛,不論超限率,均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河南省交通廳為了便于執法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具體操作,也便于執法人員彈性執法,確實制定了自由裁量標準,劃了幾個檔次。“但是,按照國家現行法律和行政處罰法的要求,下位法服從上位法,執法人員在對自由裁量標準進行解釋時,可以根據路面情況需要按照上位法執行”。
這名負責人解釋說,每輛車的情況不一樣,可能存在對抗檢查、繞站、暴力抗法等情況,執法人員可以依據具體情況掌握尺度。“超載10%,可能會處罰1萬元,甚至3萬元;超載90%,也可能會處罰3000元或者1000元。”這名負責人解釋說,《河南省交通行政處罰裁量標準》主要是約束執法人員的。
【困惑】
超載多的罰款少
超載少的罰款多?
采訪結束后,東方今報記者將情況反饋給了劉平均。
截稿時,記者從劉平均處得知。為了少掏點罰款,他們又采用老方法,通過熟人找交通系統領導解決了此事。
“兩輛車,超載情況類似,都準備罰款1萬~3萬元,分別找了新鄉市交通局的兩個副局長,一輛車的罰款降到3000元,另外一輛車的罰款降到5000元。”劉平均苦笑著說,兩輛車的超載情況差不多,一輛超載40%多,罰了3000元;另一輛超載30%多,罰了5000元。“我真不知道3000元、5000元的罰款標準是如何制定出來的。出現這種情況,可能與副局長與具體執法者關系緊密程度或者打招呼的力度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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