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草案)》首次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我省有望通過立法,確定傳承人認定條件,并對其進行扶持。
《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草案)》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也進行了規(guī)定,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將本行政區(qū)域內體現(xiàn)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列入名錄予以保護。對批準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可認定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傳承人要求直接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工作,熟練掌握其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區(qū)域內具有較大的影響;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yǎng)傳承人。 (記者 張渝)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