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布的三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中,我省有73項占有重要地位。然而,全國有15個省份在“非遺”保護方面的年投入高達千萬元,我省今年才從100萬元增加到200萬元。
昨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聽取了關于《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草案)》初審情況的報告,“非遺”保護再次提上議程。
省文化廳廳長楊麗萍說,雖然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但濫用、過度開發現象時有發生,尤其是大量依靠口授和行為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
目前全國有15個省份在“非遺”保護方面年投入達千萬元,我省財政廳從2010年開始設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經費100萬元,今年增加到200萬元。
對于各地散落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國家財政專項資金對國家級傳承人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的補助,其他省份也相應給予每年2000~5000元不等的補助,而我省一直是個空白,十分不利于傳承人的培養。
此次會議上提請審議的《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草案)》,建議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享受政府規定的傳承人補助,傳承人要依法向他人提供其掌握的知識、技藝及有關的原始資料文獻、實物、場所等,并獲得相應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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