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鄭州市《空氣重污染日預警應急工作方案(試行)》出臺,將空氣重污染日分為重度、嚴重、極重3個等級,并根據等級啟動三、二、一級響應措施,盡量減少對省會居民的健康影響。
按照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的分級方法,當AQI在200以上時,即達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時為空氣重污染日。按照計劃,繼鄭州、開封之后,2013年洛陽、平頂山、安陽、焦作、三門峽將實施PM2.5監測,鄭州市是全省首個出臺《空氣重污染日預警應急工作方案(試行)》的城市,給其他省轄市實施PM2.5監測后,處理空氣污染情況提供了有益借鑒。
空氣重度污染日:48小時全市平均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0以上300以下,啟動三級響應。措施包括: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應當留在室內,停止戶外運動;公眾自覺采取節能減排措施,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小汽車上路行駛。
空氣嚴重污染日:48小時全市平均AQI在300以上500以下,啟動二級響應。措施包括:市屬高校、中小學及幼兒園停止戶外體育課;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調溫度調高2℃~4℃,冬季調低2℃~4℃;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全市黨政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帶頭停駛15%公務用車。
空氣極重污染日:48小時全市平均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500,啟動一級響應。措施包括:一般人群應停止戶外活動;加油站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禁止露天燒烤和焚燒;停止土石方工地施工;對機動車尾氣排放抽測不合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其機動車行駛證;全市黨政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帶頭停駛30%公務用車。
鄭州市政府要求,空氣極重污染日持續3天以上時,將實施更加嚴格的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全市黨政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帶頭停駛50%公務用車;社會車輛在繞城高速以內區域實行限號行駛。(記者欒 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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