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蔣宇飛)現如今,高原游正成為越來越多都市人出游的選擇,連退休的老人也不例外。鄭州的五旬老人汪力(化名)與老伴、姐姐、姐夫一起參加了旅行社組織的高原游前往九寨溝旅游。途中,汪力因高原反應猝死,汪力的家屬遂將旅行社、地接社和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
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原告和被告三七擔責,但三被告均不服一審判決,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5月24日,鄭州市中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事件】游客參考高原游 高原反應客死他鄉
2012年6月11日,汪力與妻子、姐姐、姐夫四人到百事通公司營業部咨詢《九寨溝、黃龍、蘭州、青海湖、甘南藏區、諾爾蓋大草原、花湖濕地10游》B線的夕陽紅專列旅游活動的有關情況。
根據百事能公司咨詢人員的安排,汪力的姐夫代替大家填寫旅游合同,在百事通承諾全程旅行有保健醫生陪同的情況下,汪力一行繳納了9000元的旅游服務費,并依合同委托旅行社為四人代辦了旅游意外保險。
旅行團在23日晚7點左右到達海拔3000米川主寺景區,汪力下車后約5分鐘,步行上坡去賓館的途中突感胸悶、喘氣嘔吐。
“由于沒有保健醫生在身邊可以咨詢并提供幫助,導游只是個20歲的小姑娘,晚上9點左右我們只好到住宅地附近的阿羅拉藥店向藥房醫生詢問情況,醫生說是屬于高原反應,給開了葡萄糖針劑、抗高原反應的藥物等,還買了一個氧氣罐。”汪力的妻子在庭審現場描述當天發生的情況。
但當晚23時20分左右,汪力突然嘔吐、抽搐。“我們趕緊做人工呼吸,賓館人員隨后撥打120求救,而后導游及地接社領隊才匆忙起來。”汪力的妻子回憶道。
由于沒有及時妥當的采取措施,120送至醫院并搶救40分鐘后,汪力被宣告搶救無效死亡。
【一審】家屬擔責30% 旅行社及地接社擔責70%
2012年8月,汪力家屬將旅行社、地接社和保險公司告上法庭,金水區法院于2012年10月16日開庭進行了審理。
金水區法院在一審中認定,汪力家屬與百事通公司簽訂的旅游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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