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義市的崔先生在駕車途中,路政執法人員先是扮作搭順風車的乘客把車攔下,隨后亮明身份,將車輛以“非法營運”為名暫扣。昨日,本報A13版以《“乘客”搖身一變亮出執法證》為題進行報道后,鞏義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立即作出回應,將車輛免予處罰實施放行,并針對執法不規范的行為向崔先生道歉。
進展:運管局向車主致歉
昨日,鞏義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就此事向本報發來通報。通報中稱,5月9日該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崔某存在招客攬客行為,涉嫌非法營運,對其駕駛的面包車進行了暫扣,實施證據保全。在查詢了非法營運車輛“黑名單”后,未發現這輛面包車有從事非法營運行為的記錄。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其不作處罰,予以放行。
該局同時表示,在5月9日的執法過程中,存在執法人員未穿工作制服的不規范行為,決定對客運科負責人進行批評,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在局單位內部公開通報批評,并向崔先生當面賠禮道歉。
回應:行政處罰裁量有據
本報此前的報道中,鞏義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工作人員說,崔某“無證營運”的行為,根據國家《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而實際操作中具體數額由領導定奪。
對此,該局表示,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裁量權,2009年省內實施了《河南省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對69種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明確分檔,其中規定,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初次以及順帶等非專門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違法情節較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屬于輕微違法,可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
“我省的地方法規對違法行為做到了輕過輕罰、重過重罰、無過不罰,這對執法人員是一種監督制約,也體現了法規公平和人性化的一面。”該局一位負責人說。(記者 王瑋皓 實習生 任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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