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出通報,命名江蘇省宜興市等7個城市(縣城)為第六批(2012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縣城),我省許昌市上榜。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包括法規制度健全、城市節水機構規范、建立城市節水統計制度、建立節水專項財政投入制度、全面開展創建活動等基本條件,不具備其中條件之一的一票否決。基礎管理指標包括城市節水規劃、城市節水資金投入、計劃用水與定額管理、自備水管理、節水“三同時”管理、價格管理等。申報國家節水型城市,須獲得省級節水型城市稱號滿一年(含)以上。
據介紹,按照《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和《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規定,在有關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初步考核的基礎上,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專家預審、現場考核、綜合評審及公示,命名了第六批(2012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縣城)。至此,全國國家節水型城市(縣城)已經有64個。加上此前獲評的鄭州市和濟源市,我省國家節水型城市增至3個。 (記者譚勇 實習生李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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