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沈春梅 通訊員 彭振華)去年夏天,一廣西籍犯罪團伙在鄭州火車站頻頻當街搶奪金項鏈,還稱“此地人傻錢多”。昨日,該團伙3名成員均因搶奪罪被鄭州市二七區法院判刑。
2011年4月26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在短短兩分鐘內,鄭州火車站派出所值班室就接到兩起報警。市民楊女士稱,她正在等公交時,一名男子從她身后扯走了她脖子上價值6000多元的金項鏈。緊接著,市民王女士的金項鏈也被搶,同樣的地點,同樣的手段。當天中午和下午,又有市民報警稱金項鏈被搶。
警方隨后調取了附近50個攝像頭的監控錄像,鎖定了嫌疑人。
警方調查發現,該團伙不但在廣西犯罪,還在2011年轉戰江西南昌作案兩起,之后又來到鄭州作案。
“聽說鄭州的女人喜歡帶‘金’出門,‘滿城遍地黃金鏈’。”搶奪團伙成員譚偉等人供述。
法院審理后認為,來自廣西的詹文、王映、譚偉其行為均構成搶奪罪。其中,詹文曾因犯搶奪罪被判刑,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又重新故意犯罪,系累犯。昨日,法院以搶奪罪,分別判處譚偉等3人有期徒刑5年至8年不等,并各處罰金1.5萬元至2.5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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