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攙扶,集體“穿越”
不顧危險,結伴跨欄
跨越護欄,一人“單飛”
不顧紅燈,集體闖行
闖行,“閑庭信步”
鏡頭記錄
約九成網友支持鄭州開罰“中國式過馬路”,警方有了“動作”:
交警支隊負責人解釋,受條件所限,鄭州尚未全面執行罰款政策
記者在鄭州市二七廣場附近發現,僅在半小時之內就有110人翻越護欄,高峰時一分鐘有8人同時“跨欄”。
對于翻越護欄、闖紅燈、橫穿馬路等類似中國式過馬路,北京、西安、杭州等地已經對中國式過馬路開罰,鄭州呢?昨日,不少網絡調查顯示,有近九成網友支持鄭州加入開罰行列。
鏡頭記錄
二七廣場附近可見“瘋狂跨欄”
昨日下午2時,記者在鄭州市二七廣場附近看到,從人民路西大街交叉口到人民路太康路交叉口200米左右的路段,兩頭均有人行天橋,但仍擋不住行人翻越護欄。
觀察發現,從下午2時到2時30分,共計110人翻越護欄。其中,年齡大的有五六十歲,以年輕人為主。很多是結伴翻越,互相攙扶。其中一名年輕女子盡管身穿短裙和高跟鞋,兩次嘗試均未成功翻越,但依然“鍥而不舍”,最終成功翻越。更讓人驚心的是,兩名年輕女子結伴翻越護欄,其中一名女子在翻越后還與尚未翻越的同伴互相喂零食,完全不注意在身邊穿梭的機動車。
在農業路文博西路交叉口,闖紅燈現象依然嚴重。下午3時,記者在路口發現,亮紅燈不到十秒,20多輛電動車陸續沖過路口。
網上調查
約九成網友支持開罰“中國式過馬路”
從4月8日開始,南京開始對“中國式過馬路”動真格,闖紅燈、橫穿馬路要罰20元,當天全市81名行人違法被處罰。4月9日起,北京也開始嚴管“中國式過馬路”,行人闖紅燈罰10元,非機動車違章罰款20元。那鄭州怎么辦?
昨日上午,在新浪微博上,新浪河南新聞中心微博爆料平臺某官方微博發起一項調查,主題為“你是否支持鄭州開罰中國式過馬路”。從昨日上午9時24分開始,截至昨日下午4時,有114人參與投票,其中103人選擇了“支持,保障個人安全的同時維持交通秩序”的選項,占總人數90.4%,有9人選擇了“反對,遵守交通規則自律最關鍵”的選項,占總人數7.9%,有2人選擇了“無所謂”。而在新浪河南官方微博發起的一項“對闖紅燈狠罰,你同意嗎?”的調查中,參與調查的134人有115人支持罰款,占總人數的85.8%,僅有18人不同意罰款。
也就是說,有近9成網友支持鄭州開罰“中國式過馬路”。
市民看法
要罰款,應先完善交通設施
昨日上午,本報官方微博“@大河報”以“外地開罰中國式過馬路, 鄭州,你咋看?”為題邀請網民參與討論,其中不少網友贊成嚴懲,也有不少網友懷疑罰款等嚴懲方式的效果。
不過,有網友指出,不管如何嚴懲,首先應完善交通設施。“獨自行走在邊緣地帶”:可以開罰,不過還是應先把一些設施健全了再說。“DYS歸零”:要罰的,不過,最好在開罰之前將各個路口的紅綠燈整一下,沒有的裝上,太亂的整明白點兒。部分網友認為罰款治標不治本,應采取一些教育措施。
主張罰款方
“金地_2012”:不守規矩就得罰,罰多了自然就守規矩了。
“隨性小姐-”:必須嚴格執行,這是對生命的負責!
“都不許動”:不僅要罰款,還要建立“個人不良記錄檔案”,也實行扣分,達到一定分數后,應聘找工作、貸款、晉級、加薪漲工資等都要受到限制……
PK
反對罰款方
“忐忑的思想者”:不希望罰款理由如下:1.由于執法人素質不同,容易引起釣魚執法,破壞政府形象,引起民憤。2.罰款如何處理,難道讓它和計劃生育罰款一樣去向不明?3.誰來執法?如果讓警察干,要增加許多警察。
警方“動作”
“中國式過馬路”,花園路要開罰!
昨日下午,鄭州交警五大隊交警楊華民在其微博上表示,“將對花園路沿線固定崗上的行人、非機動車重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管理和處罰!重點違法行為:1闖紅燈;2逆向行駛;3行駛機動車道!”對“中國式過馬路”,鄭州也要開罰了?
“以前也罰過,只不過沒大規模執行。”昨日下午,楊華民告訴記者,主要處罰一些故意闖紅燈、擾亂交通秩序的行人和非機動車,罰款金額10元。據了解,早在2006年8月21日,《鄭州市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就已實施,將之前實行的“看宣傳片”、“打小紅旗”等處罰措施改為:違法情節輕微的口頭警告;情節較重的處以5元-50元罰款;拒絕或無法交納罰款的,扣留非機動車或者民警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并將闖紅燈的行為與個人獎金、所在單位的文明稱號掛鉤。鄭州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幾乎每年都會開展集中整治闖紅燈的行動,每次都會罰款,一般被罰的都是帶頭的,以“殺一儆百”。
對此,鄭州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鄭州尚未開始全面執行罰款政策。
釋疑
對“中國式過馬路”
在鄭州為何不能全面開罰?
為何不能全面執行呢?一位從警十多年的交警介紹,對行人闖紅燈的行為雖有明確的處罰規定,但民警疏導交通時,首先要確保不發生交通事故,還要肩負交通秩序維護工作,警力有限,而交通參與者素質不高,執法易生矛盾,對交通秩序維穩工作不利,民警執行起來仍會有一定的難度。
鄭州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鄭州的交通狀況處于特殊時期,加上正在實施的地鐵一號線、三環快速化工程等大規模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區交通形勢非常嚴峻,保障暢通是第一要務,此外還要集中治理酒駕、超載貨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在警力有限的情況下,難以大規模常態化執行罰款措施。
專家看法
教育成本要低于懲罰成本
鄭州高新區法院審監庭庭長薛靈認為,嚴懲交通違法行為是法律的要求,立法而不執行,法律就毫無意義。但考慮到我國目前群眾法制意識不高的具體情況,有關部門執法時應多進行教育,對違規公民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罰款是低級的管理方式,也容易引起民眾反感,一般情況下少用懲罰會好些,而且教育的成本要低于懲罰的成本,而作用卻大大高于懲罰的作用。
(見習記者 朱建豪 高鴻鵬 白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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