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場幸福的官司,原告和被告因此更加情深
養女很孝順,老人擔心自己的子女與養女爭房,要把房產全部由養女繼承
本報訊 一位九旬老人認為養女很孝順,想把自己的房產全部由養女繼承,遭到養女婉拒后,因擔心自己的親生兒女會在自己百年后和養女爭房產,老人遂將養女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令由養女繼承她的全部房產,4月8日,鄭州二七區法院向媒體透露,在法庭的調解下,這起幸福的愛心官司終于畫上句號,九旬楊老太的房產最終由其養女全部繼承。
養女太孝順,她想把房產由養女繼承
春節過后的一天,鄭州二七區法院福華街巡回法庭庭長王蕾,接待了一位步履蹣跚的高齡老人。老人姓楊,今年90歲,她希望法庭為其與“女兒”劉玲分割遺產。
隨著法庭調查深入,老人要打的這場官司背后,竟是一個感人的愛心故事。
楊老太原為洛陽市民。1990年,68歲的她與鄭州鐵路退休職工姚先生登記結婚(均系再婚),姚先生名下有位于鄭州二七區北福華街的房產一套。兩位老人在這個溫馨的“小窩”里相濡以沫。但老人說,他們之所以能安度晚年,得益于姚先生的“女兒”劉玲。
姚老先生與楊老太結婚時已年近70歲,雙方都有子女。而姚先生的“女兒”劉玲其實是他的外甥女。因姚與前妻沒其他子女而收養劉玲。劉玲從小因患小兒麻痹,行走不便,但她有一顆善良的心。兩位老人再婚后,劉玲全身心放在照顧老人生活上。2003年3月,姚老先生不幸去世,將“父親”養老送終后,劉玲除照顧已經年邁的生母外,也謹記代替養父照顧楊老太的責任。
由于楊老太年事已高,劉玲像親女兒一樣,住到楊老太身邊,悉心照料。楊老太感激不盡,決定把丈夫生前擁有的一套房產,全部由劉玲繼承。
養女婉拒,她將養女告上法庭
誰知老太太的建議卻遭到“女兒”劉玲的委婉拒絕,她不想讓人感覺自己照顧老人,是為了錢財。
但楊老太卻有自己的隱憂,她和已故的姚老先生是合法夫妻,彼此有繼承權利。因丈夫先故去,她和“女兒”劉玲是法定繼承人,但楊老太的親生兒女在其百年后也有繼承權。為回報“女兒”的孝心,同時避免若干年后自己的后代與劉玲產生糾紛,老人決心要把目前居住的這套房產,全部讓“女兒”劉玲繼承。
隨后她背著養女,只身去辦理相關房產過戶手續。但因為養女的特殊身份,缺乏相關手續,老人的愿望無法實現。最后在律師的建議下,楊老太決定采取民事訴訟的方法,將房產由養女繼承。
法官調解,房子由養女全部繼承
當王蕾庭長聯系被告劉玲時,劉玲這才知道養母為讓自己繼承房產,將自己告上了法院。而此時,她的親生母親病危,正照顧生母。法官決定待劉玲的生母狀況穩定后再協商。
劉玲生母不幸去世,處理完生母的喪事,她第二天就回到養母身邊。王蕾庭長得知劉玲回家后,考慮到楊老太年事已高,親自到楊老太太家中,給老人做筆錄。而靦腆的劉玲一再說:“我只希望老人健康生活,會照顧老人到老,不想計較老人的財產。”
但在老人的堅持下,法庭還是鄭重出具了人民法院調解書:房子過戶到劉玲名下;楊老太由劉玲養老送終。
昨天上午,楊老太持法院的調解書,順利辦完了給女兒劉玲房產的所有過戶手續,終于了卻了老人的心愿。
(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劉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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