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先生與同事一起,團購了鄭州經開區第七大街新宇花園的153套房子,交房5年了,依然不見房產證的蹤影。
昨天,開發商回應稱,針對單位團體購房,在辦理單戶房產證時,需要一個過程。
業主
交房5年了,房產證還沒拿到
“房產證拖了好幾年了,每次都說再等等,開發商每次都許諾一個日期,但一直辦不下來。”昨日上午,提起房產證,鄭州市民方先生十分無奈。
原來,2006年10月,方先生與許多同事一起,以“河南省有色金屬地質礦產局第三大隊”的名義,與“河南省亞太新宇置業有限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團購了位于鄭州經開區第七大街新宇花園的153套個人住宅。
合同規定,開發商必須在住宅交付后24個月內,向業主發放房產證。2008年7月,153家住戶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住房鑰匙。而今5年了,房產證還是沒辦下來。
“從交房那天起,我們就一直催促開發商交付房產證。”方先生說,2012年上半年,開發商才將房屋實際面積確認完畢,并催促業主補繳了差額面積余款。
講述
簽合同時的“待建房”,如今變成了“二手房”
補交完余款,方先生和其他業主滿懷希望,而當他們再次向開發商索要房產證時,卻被告知這153套房產都是“二手房”,全體業主都必須繳納占房產總值4%的契稅,交完契稅才發放房產證。
“簽合同的時候還是待建房,現在怎么變成了二手房了?”方先生追問之下,發現開發商竟將這153套房屋的產權全都辦到了置業公司的名下。
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并已完成交易的房產,竟然是“別人的”,方先生和眾多業主都有點沉不住氣了。但為了開發商那句承諾,業主們還是交了4%的契稅。
原本以為交完契稅,就能拿到房產證。不料開發商又提出新的要求,讓業主分攤由于甲方(開發商)未按國家規定辦理手續而產生的滯納金和房屋稅,“折算下來,每平方米要多交327塊錢。這下,業主們都受不了了。”
開發商
團購房對應整個單位,辦單個房產證困難
“因為是團購房,所以開發商對應的是整個單位,沒有針對每個業主,辦單個的房產證比較困難。”河南省亞太新宇置業有限公司的王經理說,公司也一直在積極解決,和團購單位的領導經常溝通,盡量提前給業主解決單戶房產證問題。
“房子為什么要定性為二手房?為啥每平方米要多交327元?”亞太新宇置業的王經理表示,在本周五下午3點之前,會給業主一個滿意的答復。(記者 郭清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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