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王俊生 實習生 田園)房子買了4年無法辦理房產證,想換一套房子卻無法交易;沒有房產證,孩子無法落戶口上學成難題……這個問題成了平頂山東景水岸小區諸多業主心頭的一塊巨石。
“買房時,開發商說是五證齊全,可后來才知道,還有一大堆問題沒解決,根本辦不了房產證,這可咋辦啊!”該小區居民李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焦急萬分。
【業主吐槽】
購房四年辦不了房產證
“房子買4年了,一直辦不下來房產證。孩子馬上要上小學,這讓我往哪兒落戶口找學校?”看著孩子一天天長大,家住在平頂山衛東區開發路與玉蘭路交叉口東景水岸小區的王女士很苦惱。
被無房產證困擾的還有住在同一個小區的張先生:“沒有房產證,房子也沒有辦法買賣。去年,我遇到點困難急等錢用,想賣房。但因為沒有房產證,沒有人愿意買。”
據悉,東景水岸小區一共有兩幢140戶業主遇到了類似問題。“當時買房的時候開發商承諾得很好,說房子五證齊全。結果現在房子都住4年了,房產證連影子都沒見。”據王女士稱,該小區的業主曾多次找開發商討說法,但得到的答復卻總是“房產證正在辦理中,再等等”。
“一等就是4年,以后還要等多久?”王女士等居民認為,這一切都是開發商導致的,理應由開發商解決,“但他們一直找各種借口推脫,居民干著急沒辦法”。
【從買到住】
其間開發商多次違約
王女士稱,自己在2007年花了15萬元在東景水岸小區購買了一套建筑面積96.98平方米的房子,簽訂合同的時間是2007年11月26日,開發商是平頂山中山房地產開發公司。在王女士提供的房產買賣合同上注明:交房時間是2008年9月30日前,房產交付使用后12個月內,辦理好房產證,否則買受人可退房或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房款的3%作為違約金。
“過了交房日期,房子還沒有蓋好。”王女士拿出了另一份協議說,“2009年3月21日,開發商和我們又簽了一個推遲交房的補償協議,稱如果在2009年5月31日前交不了房,違約金每套房每日500元整,依次類推,直至交房。”
最終,2009年底,部分業主入住東景水岸小區,而整個小區直至2010年才全部建成。“入住后,按照之前的協議,我們要求開發商給予補償,但至今沒拿到一分錢。賠償拿不到我們可以等,可等來等去竟然發現,房產證也沒有辦下來”。
【房管局】
手續不全無法辦證
買了房子當然得有房產證,可王女士等人發現,過了合同約定的時間后,房產證依舊沒有消息。情急之下,東景水岸小區的業主拿著房產買賣合同多次找開發商討說法,但得到的答復都是“正在辦”、“再等等”之類的拖延之詞。
“東景水岸小區到底缺少什么手續?房產證能辦下來嗎?”2012年10月2日,該小區業主在人民網書記留言板上反映了此問題。同年11月,平頂山市督察局做出回復:經市房管局調查,東景水岸小區由平頂山中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2010年建成,共兩幢,到目前為止,土地使用性質為工業用地,未辦理土地用途的變更,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竣工驗收備案表”,市房管局監察大隊曾對其違規售房行為進行過立案處罰。由于東景水岸小區房屋目前不符合房屋登記條件,暫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待開發商補辦合法開發建設手續,并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請,市房管局方可為其辦理房屋登記。
“現在又過去幾個月了,房產證還是沒有辦下來。開發商為何在工業用地上建住宅?建房子肯定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難道當時沒有主管部門知情?現在的情況下,我們該咋辦?”東景水岸小區業主們疑惑不已。
關于此事,東方今報平漯周刊記者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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