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萍
映象網北京專稿(記者 李婷)“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是實現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的主要途徑。”3月11日,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文化廳廳長楊麗萍,做客“兩會會客廳”,呼吁公共文化設施應向社會免費開放,文化投入要有法律保障。
【建議】 公共文化設施應向社會免費開放
2012年,中央財政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94.68億元,增長18.9%,增長速度較快,但僅占中央財政總支出中的0.8%。
“今年,中央預算支出項目安排中,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仍只占0.8%,比重太小了。希望今后能繼續加大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特別是增加公益性文化設施和文化服務?!睏铥惼急硎?。
“我國城鄉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布局和布點還遠遠不夠,一些社會上的文化設施尚未對廣大民眾免費或優惠開放,我們要引導扶持鼓勵文化、體育、學校、企事業單位文化體育設施向社會免費開放,發揮公共設施的服務功能。”楊麗萍建議,通過制定政策、定項補貼等形式,鼓勵社會力量通過各種方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務,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
自上世紀90年代始,國務院已多次出臺扶持文化事業發展的文化經濟政策。
“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很好的政策不容易落實?!睏铥惼寂e例,按照有關規定,個人對宣傳文化事業的公益性捐贈,納稅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但在實際操作中,此條政策很難落實、執行。
她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加快出臺具體、可操作的實施辦法,落實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性捐贈的所得稅扣除等事項,更好地引導、鼓勵文化建設的社會參與。
文化產業的發展不僅需要政府的投入和扶持,還需民眾的廣泛參與。
楊麗萍舉例,在美國去參觀州立博物館,人們購買門票可享受個人所得稅免除的優惠政策。這一做法就是鼓勵老百姓去進行文化消費,對我國也有借鑒意義,我們可以探索抵扣個人稅賦方式,鼓勵公民積極參加文化活動。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