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全媒體記者 何中有 見習記者 孫玉鐲 倪政偉)“一年前,新鄉市就禁止向市民收取公交IC卡工本費,但是公交公司仍在違規收費!”近日,有網友發微博稱,公交公司的做法嚴重損害了市民的利益。東方今報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調查】一張公交卡租賃費24元
25日上午,記者分別去新鄉火車站、汽車西站、公交二公司、公交三公司等公交IC卡充值處,進行了調查。
在新鄉火車站充值處,排隊等待充值或者辦卡的人到了屋外。記者看到服務窗口上貼著公交IC卡收費、消費標準:第一條就是IC卡租賃費24元(每月折舊費一元)。
隨后,記者以市民身份詢問,工作人員回復稱, 24元租賃費一直在收,市民不想用卡后,租賃費給予退還,但用卡一個月扣一元錢,直至兩年扣完。“錢扣完了,卡可以一直用”。記者現場采訪了幾位辦卡的市民,給孩子辦理公交IC卡的楊女士稱,她家孩子一周才用兩次,一個月就扣1元錢,還不如不辦卡呢,“有些得不償失”。
【說法】公交公司的做法違規
25日下午,記者來到了新鄉市發改委收費管理科,該科何科長說,新鄉市發改委早在2012年1月30日就向新鄉市交通運輸局下發了《新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取消公交IC卡工本費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廢止新鄉市物價局當初下發的《關于我市公交車輛實行IC卡自動收費系統及相關價格的批復》(新價房字〔2002〕55號),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新鄉市公交總公司收取公交IC卡工本費,“公交公司這種做法是違規的,應該將卡的成本費分攤在經營成本上面”。
【質疑】公交公司何時停止違規收費
據新鄉公交網信息顯示,目前新鄉市共有50萬張公交IC卡。而對于新鄉市公交卡收取租賃費的問題,也有不少網友提出質疑。
他們想了解清楚的是:新鄉公交IC卡為何違規收取24元租賃費?租賃費和工本費有何區別?一年間公交公司共發放多少張公交IC卡?非法獲利多少?這部分非法獲利,應該怎么處置呢?
在采訪中,新鄉市公交總公司負責人答復記者稱,對于“24元租賃費”的事情,近期將給新鄉市民一個滿意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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