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鄭州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網站對外發布《鄭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草案)》),重點對從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的單位和人員進行規范,從源頭上杜絕泔水油回流到百姓餐桌。
《辦法(草案)》規定,不得將餐廚垃圾交由未取得餐廚垃圾經營服務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收運,不得將餐廚垃圾排入雨污水管道、河道、溝渠和公共廁所。針對從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的單位和個人,《辦法(草案)》規定說,應依法取得城市餐廚垃圾經營服務許可證。違者,將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以下罰款。餐廚垃圾收運單位實行完全密閉化運輸,不得將餐廚垃圾、廢棄食用油脂和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清運。另外,餐廚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將由市財政予以補貼。
鄭州市城市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說,社會各界如對《辦法(草案)》)有何意見建議,可在3月4日前反饋至市城市管理局。市民可撥打電話67178011、67439818(傳真),或發送郵件至fgc411@163.com,或寫信到鄭州市隴海西路265號鄭州市城市管理局法規處403室(郵編:450006)。(記者 張渝 劉瑞朝 實習生 趙世英 郭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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