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日,鄭州市打擊處置非法集資和規范整頓擔保機構工作新聞通報會舉行。據了解,有8起涉嫌非法集資和集資詐騙的案件被宣判。今后,鄭州將持續開展擔保行業風險排查,嚴格年審條件,全市擔保公司數量有望減少至120家。
會議通報了3起案件的偵辦情況。其中,用高息為誘餌向公眾非法集資、肆意揮霍資金的河南圣沃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王雨,被市中級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依法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李紹龍、白楠以虛假出資、違規注冊的河南快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為依托,非法吸收資金并肆意揮霍,分別構成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不過,二人自動投案,為集資客戶挽回了一定損失,市中級法院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判處二人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王明亮等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以支付高息為條件,面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吸收資金。不過被告人能夠主動開展清退工作,集資客戶的集資本金兌付率達100%,市中級法院對其依法適用緩刑。(記者 張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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