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訊 因缺乏新生兒和1歲以下嬰兒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數據,國家藥監局去年5月要求優卡丹等藥廠修改說明書,嚴禁1歲以下孩子使用。但是,記者走訪發現,雖然說明書已改,但在鄭州金水閆繼倫診所內,醫生依舊讓嬰兒使用。1月31日,本報A08版《家有“1歲以下兒女”,禁用“優卡丹”》報道見報后,引起眾多讀者及相關衛生部門的反應。
昨天,鄭州市金水區衛生局給大河報發來說明,經調查,金水閆繼倫診所確實存在指導服用“含鹽酸金剛烷胺的兒童感冒藥”不規范情況。鑒于此,該局已責令診所對當事人進行處理,并寫出書面檢討。同時將該事件在全轄區所有醫療機構進行通報,要求各單位引以為戒。(記者 李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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