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百姓說,一輛小汽車直接炸飛到樹林中去了。 首席記者 杜小偉 攝
超載、以百貨的名義運輸煙花、用普通車輛運輸……一起事故暴露出“花炮物流”的多個漏洞。
超載:運的煙花相當于1噸炸藥
據全國知名排爆專家王百姓介紹,運載煙花爆竹的肇事車屬于超載,經核算總藥量1噸多,相當于1噸多炸藥爆炸。
肇事車輛來自河北,從陜西蒲城往河北運輸煙花爆竹,但發貨單位以運輸百貨的名義進行運輸,且運輸車輛不是專用車輛。
事故頻發:“花炮物流”事故破壞力驚人
在“連霍塌橋”之前,近年來各地嚴重的花炮運輸事故已不止一起。其中,2011年11月1日,兩輛運載共計72噸炸藥的普通貨車在福泉市馬場坪辦事處一汽車檢測站內發生爆炸,造成9人死亡、200余人不同程度受傷,5200多戶房屋受到不同程度損壞。
深度析因:運力不足催生巨型“移動炸彈”
有業界專家介紹,專用車花炮運價比一般車輛高,這導致生產商、貨主和車主,使用沒有資質、不具備技術條件的普通貨車非法運輸花炮。警方人士介紹,普通貨車從事花炮運輸安全風險很大。
專家認為,應從行業監管、產業引導和鼓勵技術創新三個層面提高“花炮物流”安全水平。綜合新華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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