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廣電全媒體記者 趙媛)我省高考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已于去年12月結束,我省日前公布異地高考政策,省外考生只要有正式學籍就可以在我省參加高考。為方便異地高考考生等報名,省招辦將于2月27日9:00至3月1日18:00開啟報名服務器,繼續接受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2013年普通高考報名。
省招辦新聞發言人陳大琪表示,符合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而藝術類、體育類等專業因專業考試時間關系,不再接受報名。逾期服務器關閉,不再接受補報。
○非在校社會考生不能異地報考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報名,均須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在戶籍地就讀的考生,在戶籍所在的縣(市、區)報名。
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生證在戶口所在縣(市、區)報名;也可在以上證件齊全的前提下,憑負責學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在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
非在校就讀的社會考生(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和同等學力報考者),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學歷證明(普通高級中等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在戶口所在的縣(市、區)報名,不得異地報考。同等學力證明須由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招辦審核。
報考香港、澳門高校的考生,按普通高考的統一要求履行報名手續、采集報名信息。報考重點大學少年班的考生,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生院校出具的準考手續,按普通高考的要求到戶籍地的縣(市、區)招辦報名。
○報名需提供父母一方就業證明
值得注意的是,從2013年起,凡父母一方在豫具有合法穩定工作和住所,無社保年限門檻,隨遷子女具有當地正式學籍即可報考,并與當地戶籍考生享同等待遇。
在非戶籍地就讀、確需在就讀地報考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經就讀地的縣(市、區)招辦核準其學業水平考試考籍,并由負責學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門出具中學學籍證明,可在學籍所在地報名。
而外省籍考生,除上述手續外,考生還需提供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及父母一方在當地就業的證明。
“按照省政府文件規定,就業證明只要能證明在當地就業即可,可以是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也可以是個體經營者提供的營業執照、街道辦事處開具的證明,或者是其他能證明在當地就業的憑證均可。”省招辦新聞發言人陳大琪說。
○考生信息要在班級和學校公示
今年,我省出臺異地報考新政策,對考生資格審查將更加嚴格。
對往年已被高校錄取未報到入學的考生,如考生未在學校報送的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名單中,考生須提供錄取院校出具的未報到證明,縣(市、區)招辦須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新生學籍查詢系統”(查詢核對,確屬未注冊的,方可接受其報名。 對于以往屆生身份報名,未參加過往年高考的考生,考生本人應書面說明往年未參加高考的原因,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招辦應認真審查,確認考生身份無誤后,方可接受其報名。
報名結束后,分學校以班級為單位打印包含考生姓名、照片、身份證圖像、民族、應往屆類別等基本信息的班級考生基本情況表,由班主任和語文、數學、外語任課教師簽字確認,一式兩份,分別在學校和班級進行公示;在縣(市、區)招辦報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縣(市、區)招辦負責,在轄區各中學張榜公示。公示時間為2013年3月18日至24日,公示的同時要公布省(0371-68101503、68101523)、市、縣(區)三級招辦舉報電話。公示期滿后,由報名點負責人(中學校長或縣級招辦主任)分別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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