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相關精神,近日,經研究通過,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意見》,從提高思想認識、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等方面對各級領導干部改進工作作風做出具體要求。
一是改進調查研究。
堅持實事求是,注重調研實效,既要到工作開展好的地方去總結經驗,更要到困難較多、情況復雜、矛盾尖銳的地方去解決問題,防止調研工作走形式、走過場。市級黨政領導每年至少研究解決1至2個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破解體制機制瓶頸等方面的重點問題和重要工作。調研點現場要確保真實,不能弄虛作假。匯報工作要有喜報喜、有憂報憂,講真話、報實情、獻實策。市領導到基層調研,不搞層層多人陪同,不搞任何形式的迎送儀式,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打歡迎字幕,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組織專場文藝表演,不安排超標準住宿,不贈送各類紀念品或土特產,不安排合影。工作用餐一律在公務灶就餐或安排自助餐,一律不上酒,在城市區調研不安排就餐。調研活動一般安排集體乘車。嚴格執行保衛工作相關規定,不得違反規定擴大范圍、提高規格,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封路、閉館。市領導活動一律不得調用警力,不用警車開道。
二是精簡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
嚴格清理、切實減少各類會議,能不開的堅決不開,可以合并的堅決合并。落實“無會周”“無會日”制度,除法定例會外,確需召開的全市性會議,按規定程序報市委、市政府審批。從嚴控制舉辦大規模的群眾性活動和各類紀念會、研討會、表彰會、剪彩、奠基、首發首映式以及各種檢查、評比活動。各縣(市)區、各部門不得擅自邀請市及以上領導參加本地本部門召開的會議和舉辦的活動,或為紀念物、出版物、建筑物等題詞、題字。嚴格實行各類節會、慶典活動審批制度,嚴格控制領導干部(包括離退休領導干部)出席節慶活動,不得在活動中掛名任職、發賀信賀電、題詞、剪彩等。限定會議時間,除法定會議按規定程序召開外,其他會議一般為半天。控制會議規模,各部門召開的全市性會議,只安排與會議內容密切相關的部門參加;未經批準,不得要求各縣(市)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參加,不得擴大到鄉(鎮)辦事處。
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全市性會議能召開電視電話會的盡量召開電視電話會議,一般不安排市區以外同志到主會場參會。嚴格控制經費,嚴禁提高會議用餐、住宿標準,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會議活動現場布置要簡樸,工作會議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精簡各類文件簡報,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三是合理安排出訪活動。
市領導出國(境)學習考察,根據工作需要,每年年初由外事部門統籌安排、報批,杜絕無實質性任務、照顧性出訪。未經批準,嚴禁擅自改變出訪路線、延長在國(境)外期限、借考察之名旅游。一律不得安排迎送。
四是厲行勤儉節約。
控制接待標準,壓縮經費開支,反對講排場、比闊氣,杜絕鋪張浪費。公務接待用餐、住宿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不得提高接待標準。認真落實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規定,一律不得超標準、超規格購置配備使用車輛。
五是改進新聞報道。
規范和簡化會議新聞報道,市領導出席會議和活動要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可報可不報的一律不報道。出席一般性會議、活動和對部門、地方的批示不作報道。進一步壓縮數量、字數、時長,有的可刊播簡短消息或只報標題新聞。除具有全局意義和重大影響的會議活動外,一般不安排廣播電視直播,不安排報刊、廣播電視頭條新聞。市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公室召開的會議,原則上不作報道。
六是加強領導和督查。
各縣(市)區、各部門也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精心組織實施,務求取得實效。領導干部要從自身做起,模范遵守各項規定。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督促檢查,每年年底通報執行情況,并向市委常委會匯報,對違反規定的要建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執行本意見作為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審計部門每年要對各縣(市)區、各部門會議活動等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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