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1+1》2013年1月9日播出節目《問責:是開始,不是結束!》,以下為節目實錄:
(節目導視)
解說:
當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故發生,當損害社會公平正義的事件出現,河南蘭考火災誰該被問責?7個孩子生命,6名干部擔責,一場悲劇真的能換來孤兒救助體系的完善和社會的進步嗎?我們為什么要問責?誰來問責?問誰的責?一系列熱點事件之后,行政問責怎么實現應有之意?《新聞1+1》今日關注:問責:是開始,不是結束!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歡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今天我們的節目從一個漢字說起,“責”,責任的“責”,這個“責”字在字典里面的解釋是份內應做的事。那換句話說,我們每一個人只要在社會中扮演著一定的角色,我們就要承擔起為這個角色應當負起的這個職責。那么尤其是在涉及到重大的公共事件的時候,“責任”兩個字就顯得尤其重要。因為它有可能涉及到人員的生命的安全。如果是有了責任,那么你失責的時候就要對你進行問責,但是問的究竟是什么?難道僅僅是幾個官員的停職和道歉嗎?我們今天的節目就從一起剛剛處理的事故說起。
字幕提示:2013年1月8日新聞
片中解說:
記者今天從蘭考縣縣委宣傳部獲悉,這場火災事故的原因已經查明了,是住宅里的兒童玩火所致。
片中解說:
記者今天從河南省蘭考縣獲悉,當地對1月4日蘭考縣城關鎮一民辦收養所的火災事故啟動問責機制。目前蘭考縣民政局局長楊佩民,蘭考縣城關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金衛東等6名責任人被停職。
解說:
“7名孤兒生命和6名干部責任擔當若能換來孤兒救助體系完善及社會進步,我感覺值了!”今天當蘭考火災的事故原因已經查明,當相關問責也已經進行,河南蘭考縣宣傳部一名官員如此對記者表達著自己的感受,這名官員同時認為,“社會在進步,體制也需要不斷地加強完善,一些條條框框不能成為制約草根慈善的緊箍咒。”
而另一方面,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在今天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蘭考火災事件暴露了孤兒救助體系存在漏洞。就民政部門而言,將從中吸取深刻教訓,依法履行職責,主動做好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的管理,全面提高孤兒收留養育能力。
“生被遺棄,死于遺忘”這是《中國青年報》文章的標題,當7個生命就這樣逝去,兒童福利體制的反思是必要也是必須,而同時一把大火燒出了世間百態和人間冷暖同樣值得反思。
“地方政府沒資格對袁厲害說三道四”,今天這樣一篇文章被媒體廣泛轉載。新華社記者在文章中提到:“一把大火,有人想辦法推卸責任,有人想對袁厲害潑臟水,而沒有人有資格對袁厲害說三道四。這其中首先狠心拋棄孩子的家長沒資格,其次地方政府沒資格,因為當地政府不可能不知道袁厲害的‘難’與孩子們的‘苦’,卻因‘無能為力’沒地方、沒資金、沒機構,只能任由袁厲害苦苦的拉扯著苦苦的孩子們。當地相關部門在照顧孤兒上做得比袁厲害好嗎?”文章最后記者認為,“在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更需要‘人’來補缺。”而回頭再看事件中受到傷害的袁厲害,面對這位媽媽再也不收養孩子了,有人送來就讓警察帶走的表態,誰又該對此道歉和汗顏呢?當制度和態度都出現問題,我們拿什么讓這些孤兒體會到社會的溫度,反思從來不缺少,缺少的恐怕是改變和進步。
董倩:
好,我們首先來看一下在這個事故中誰受到了處理。那么河南蘭考民辦收養所火災事故的問責結果是6名責任人被停職檢查。他們都是誰,蘭考縣民政局的局長,民政局的黨組副書記,民政局的副主任科員、社救股股長,蘭考縣城關鎮的黨委書記、鎮長,城關鎮黨委委員、副鎮長,還有城關鎮民政所所長。那么看到這樣一個處理結果,我們并不感到意外,因為以往類似的事故遵循的都是這樣一個處理路線圖。那如果我們細問一下、深問一下這幾位受到處理6名的相關人員他們到底是哪兒失職了?他們到底錯在哪兒了?是不是他們幾個就承擔一下所有這個事故的原因?沒有其他人,有問題嗎等等,所以我們要深究的一個問題是誰在問責?到底問的是誰的責?
那接下來我們就連線北京大學的王錫鋅教授。王教授我們說細一點,剛才我們提到了兩個大問題,首先從6名被問責的責任人說起。我到現在為止,我沒有從官方的媒體或者其它的權威的信息發布機構看到他們到底是錯在哪兒了,于是他們就被問責了。那我想請問你,如果按照常識來推測的話,他們有可能錯在哪兒,因為我們畢竟沒有一個權威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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