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工作人員在發生火災事故的房屋內勘察 新華社發
1月8日晚,記者從蘭考縣獲悉,蘭考縣“1·4”火災事故原因已查明。6名相關責任人被停職,等待事故責任調查結束后再作進一步處理。
【事故原因】
系住宅內的兒童玩火所致
1月4日8時25分左右,蘭考縣城關鎮中山北街縣衛生局西側的居民袁厲害住宅發生火災,經消防部門全力搶險,火勢于9點10分被完全撲滅,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傷。火災發生后,開封市政府立即成立由公安刑偵、消防等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在公安部、省公安廳刑事科學技術專家、刑事偵查專家和火災調查專家的指導下,經過現場勘驗、技術鑒定、模擬實驗、調查詢問,認定這起火災的起火部位位于袁厲害住宅的一樓客廳內,起火原因是其住宅內的兒童玩火所致。
【官方數據】
1987年以來,袁厲害累計收養棄嬰近百名
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蘭考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迅速趕赴現場,召集公安、消防、安監、衛生、民政等部門,成立以縣委書記為組長、縣長為第一副組長的“蘭考縣‘1·4’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對事故應急處理做出安排。省市領導和有關方面負責人趕赴一線指揮事故處理工作。
據蘭考縣有關部門介紹,蘭考縣城關鎮北街村一組村民袁厲害,從1987年開始在縣人民醫院門口擺地攤,因常在醫院出入,發現被遺棄的嬰兒經常抱到自己家中養育。多年來,她累計收養棄嬰近百名。記者注意到,根據1991年出臺、1998年修訂的《收養法》的有關規定,袁厲害不完全具備收養條件。近年來,有關部門按照法律規定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想方設法將其收養的棄嬰疏導到正規的福利機構撫養,先后有10名被送到開封市社會福利院。但考慮其行為是一種善舉和愛心行動,考慮到孩子們的感受和袁厲害的堅持,并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全部送到福利院撫養。火災發生時,袁厲害收養照看的尚有18名。
【最新情況】
袁小十生命體征逐漸平穩 袁厲害病情穩定
事故發生時,袁厲害收養的孩子還有10人不在現場,他們有的在學校上課,有的交他人代為看護。當日上午,蘭考縣民政部門組織人員將10名孩子全部找到,2個年齡稍小的孩子被安置到開封市福利院,剩余8人被臨時安置在蘭考縣救助站,派專人看護。1月5日,臨時安置的8名孩子也被送到開封市福利院收養。1月6日開始,5名學齡兒童被安置到龍亭區北環路小學就學,3名特殊兒童在市福利院接受特殊教育。
據了解,經過開封市第二人民醫院的全力搶救,截至1月8日上午11時,蘭考“1·4”火災事故患兒袁小十生命體征逐漸恢復平穩。記者采訪時了解到,火災發生后,袁厲害因長期患病,身體非常虛弱,目前在蘭考縣人民醫院的照顧和醫治下,袁厲害病情基本穩定。其間,開封市縣領導到醫院分別看望了袁厲害和袁小十。
【事故追責】
6名相關責任人被停職
“1·4”火災事故發生后,蘭考縣在事故處置過程中,啟動問責機制。據蘭考縣通報,1月7日晚,蘭考“1·4”火災事故多名相關責任人被停職。目前,蘭考縣民政局局長楊佩民,民政局黨組副書記李美姣,民政局副主任科員、社救股股長馮俊杰,蘭考縣城關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金衛東,城關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張建議,城關鎮民政所所長耿彩虹等6名相關責任人已被停職檢查,待事故責任調查結束后,將對上述人員及涉及事故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官方態度】
虛心接受批評意見
認真整改
事故發生后,開封市立即在全市范圍進行了安全隱患拉網式排查,尤其是對兒童活動場所進行重點排查,并深刻吸取教訓,認真反思在棄嬰收養等方面的薄弱環節,研究出臺了《開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主動加強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管理的通知》,決定用1個月時間,對全市各福利機構安全情況和收留幼兒情況進行排查,進一步健全孤兒救助保護網絡,從根本上解決非法收留孤兒存在的問題。同時,加強社會福利機構隊伍建設,強化人員培訓,組織若干個督察組,分赴各縣區、各部門對孤兒養育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實行責任跟蹤問效。
蘭考縣縣長周辰良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發生這樣不幸的火災事故,心情十分沉重;對火災奪去7條生命,非常惋惜和心痛;對這起事故暴露出的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深感自責和不安。對媒體提出的批評意見一定虛心接受,認真整改。他說:“1·4”火災事故的發生,暴露出了我們工作中的失誤和不足,特別是我們在監管過程、規范環節及跟蹤服務上出現的種種問題,也暴露出我們在宗旨意識、工作作風等方面的差距。我們將深刻吸取教訓,依法規范,完善措施,妥善處置善后事宜;對袁厲害的生活困難進行救助;立即啟動福利院建設,盡快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強制度建設,確保社會上不再出現遺棄嬰兒無人收養的情況。(河南日報記者 童浩麟 大河報首席記者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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