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在光山縣一小學校園砍傷學生的犯罪嫌疑人閔擁軍,被武漢市精神病醫院司法所鑒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昨日,信陽市光山縣檢察院負責人告訴記者。
2012年12月14日,光山縣文殊鄉鄒鵬村男子閔擁軍手持菜刀在當地一小學砍傷23名學生,另有一名教師和一名當地群眾被砍傷。事發后,眾人合力將其控制。同年12月15日,閔擁軍被刑拘。同年12月16日,光山縣檢察院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閔擁軍予以批準逮捕。此后,接受審訊的閔精神一直正常,在交代自己持刀行兇的原因時,閔稱自己因為相信世界末日,才動手施暴(本報2012年12月17日、18日曾報道)。
對閔的作案動機、過程和相關證據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中。警方有關人士證實,閔擁軍確患有癲癇病,但癲癇病與精神病是兩個概念。光山縣檢察機關受理此案后要求當地公安機關對閔擁軍有無刑事責任能力進行司法鑒定。光山縣公安局遂委托武漢市精神病醫院司法鑒定所對閔擁軍進行精神病鑒定。其間,光山縣檢察院公訴科派員提前介入,就嫌疑人精神病鑒定的問題提出可行性建議,并對司法鑒定意見的合法性依法進行審查監督。昨日,武漢市精神病醫院司法鑒定所給出的鑒定結果顯示,閔擁軍被鑒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記者 何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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