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雙十一”許多快遞員加班加點的繁忙讓人記憶猶新,可這3名快遞員卻沒那么讓人省心。他們將裝有筆記本電腦的包裹“調包”放進自己的柜子,然后以5000元的價格賣了出去。而這已經不是他們第一次得手。
價值1萬多元電腦包裹離奇失蹤
去年“雙十一”后的一天,一家物流公司的主管王先生檢查當天快遞投送情況,發現有一件派送的貨物在武漢公司到鄭州公司途中近一個月都沒有入庫。
電腦上出倉記錄顯示這件貨物10月10日就由武漢分公司發往鄭州。
為什么近一個月還沒有送到?
王先生給收貨方打電話,對方說還沒收到包裹。又給武漢打電話,說是貨10月13日已送達鄭州。
仔細回想了個遍,王先生將疑點放在掃描員小唐身上。
可小唐說“我根本就沒見到這件貨物”。
考慮到這臺電腦價值1萬多元,王先生馬上報了警。
三人打配合盜走電腦賣了5000元
電腦怎樣離奇消失的呢?
原來,2012年10月13日早晨,武漢分公司的快遞員來這里交接貨。快遞員小張和小王與掃描員小唐一起接貨。當拿到一個大件包裹時,三人判斷這是一臺筆記本電腦,小張使了個眼色,快遞員小王忙給送貨員遞上了一杯水,并拉著他說話,趁著這空當,小唐快速將包裹放進柜子,然后拿起旁邊的小件物品掃描了一下。
這一切,武漢公司的送貨員并沒有覺察到,那個包裹已被小張他們留了下來,以5000元的價格賣給了維修電腦的小老板。
據三人交代,這已經不是他們第一次作案了。
截至被物流公司發現,三人共盜竊手機3部、DV一部、筆記本6臺,共計價值4萬余元。
法庭上,小張哭著說,“我每天起早貪黑掙的工資,壓根兒買不起這些東西”,不甘心,便合伙偷包裹換錢。
昨天,惠濟區法院認定小張等三人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小張獲刑6年零9個月,小唐獲刑1年零9個月,小王獲刑1年零3個月,三人并分別被處不同罰金。
辦案法官提醒,雖然去年年底,國家郵政局注銷了全國116家快遞企業經營許可證,減緩了快遞內諸多問題的發生,但當務之急仍需完善對物流快遞業的立法監管。
(記者 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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