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今報記者昨天從鄭州市委、市政府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相關文件精神,鄭州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二十條規定》(下稱《規定》),從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等六個方面對各級領導干部改進工作作風作出20項具體要求。
●城市區調研不安排就餐
《規定》要求,調研期間,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打歡迎字幕,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組織專場文藝表演,不安排超標準住宿,不贈送各類紀念品或土特產,不安排接見合影。
工作用餐一律安排自助餐,一律不上酒,在城市區調研不安排就餐。調研活動安排集體乘車。調研沿途不實行交通管制,一律不準警車開道,不封路,不閉館,不限制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會議一般不超過1天
根據《規定》,鄭州市要減少會議活動,從嚴控制舉辦大規模的群眾性活動和各類紀念會、研討會、表彰會、剪彩、奠基、首發首映式以及各種檢查、評比活動。
除法定會議按規定程序召開外,其他會議一般不超過1天。要堅持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要控制會議規模,各部門召開的全市性會議,未經批準不得擴大到鄉(鎮)辦,不準要求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參加。
一般性會議原則上不安排食宿,確需安排食宿的會議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不搞公款相互宴請
《規定》要求鄭州市各級各部門不搞公款相互宴請,反對公款私請。公務接待用餐、住宿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規定。
●每年審查會議經費
鄭州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定期進行督促檢查,年底進行專項檢查,向市委常委會匯報執行情況并發通報,對違反規定的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鄭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執行本規定作為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審計部門每年要對各級各部門會議活動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查。
■ 評論
規定雖好 落實更重要
十八大之后,中央出臺了改進工作作風的八項規定。八項規定深入人心,一片叫好。現在鄭州緊跟著出臺了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二十條規定,是很務實的跟進舉措,令人耳目一新。
之所以說很務實,是因為我們看到了很多通常的慣例都沒有了。比如調研,標語條幅不準掛了,字幕不準打了,紀念品不準送了,交通不管制了,警察不開道了,用餐不上酒且自助了;再比如開會,規模需要控制了,會要開短了,話要講短了,空話套話不準講了,一天之內要完成了,以往的拖拖拉拉婆婆媽媽,現在不行了;再比如,公款相互宴請不準了,公務接待用餐、住宿不能超標了,不該花的錢不能像以往那么大大方方了。
二十條規定,可謂條條規定到了百姓心坎間,條條符合百姓的心愿。改作風,就得改掉這些討人厭的官僚作風;改作風,就得改掉這些只做表面文章的形式主義作風;改作風,就得改掉這些鋪張浪費的奢侈作風。鄭州市密集出臺這么多規定,順人心,得民意,在落實中央改進工作作風的八項規定中開了個好頭。
好的規定也只是規定而已,其關鍵在于真正落實。如果這么好的規定都得不到有效的落實,再好的規定也不過是一紙空文。我們希望,這二十條規定,既要規定到百姓心坎間,也要落實到百姓的心坎間。
(東方今報記者 劉長征 東方今報評論員 李長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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