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違法亂停車輛拖移
到醫院看病人,發現沒有車位,干脆摘掉車牌扔在路邊,躲避民警的處罰。1月7日,鄭州交巡警三大隊在河醫立交周邊,開展針對違法亂停車輛的專項治理,未懸掛號牌的亂停車輛被警方一律拖移走,違法駕駛員將面臨公安部新規的嚴厲處罰。
上午10時30分,在建設東路,鄭大一附院北門前,有多輛違法停放的車輛。民警對違法車輛一一貼條處罰。當民警處罰至一輛白色捷達車時,發現該車前后均未懸掛號牌,也沒有張貼臨時號牌。民警迅速通知清障車,將違法亂停車輛拖移,該車駕駛員除了面臨200元的違法停車罰款外,警方還將按照新實行的公安部123號令,對駕駛員未懸掛車輛號牌的行為,記12分。
據民警介紹,以往民警在執勤巡邏時經常發現,一部分駕駛員駕駛車輛違法停車后,為逃避處罰,將車輛前后號牌全部摘掉,使民警對違法車輛無法處罰,逃避打擊。現在,交巡警支隊為每個大隊配發了兩輛清障車,專項整治重點地區、主要干道影響道路通行的違法停放車輛。
交巡警三大隊民警鄭斌表示,清障車輛將主要應用于轄區內重點地區火車站、河醫立交周邊、建設路、中原路等主干道路上的違法停車專項治理。此外,春節臨近,市區道路車輛激增,為應對即將到來的節日高峰車流,交警部門提前謀劃,制訂疏導方案,除了加強道路交通的疏導外,還會動用新配備的清障車及時清理主干道上的違法停放車輛,為廣大群眾出行、就醫創造更加暢通的交通環境。(見習記者 高鴻鵬 文 記者 李康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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