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記者從鄭州市政府下發的《關于鄭州市普通高中改制學校清理規范工作的實施意見》中獲悉,從2013年秋季起,全市13所普通高中改制學校(分校)將以規范后的民辦學校名義進行招生,新招學生在新校區就學,在校生按照老生老辦法過渡2年。另有5所學校已于2012年秋季回歸公辦。鄭州市至2015年終止普通高中改制學校(分校)辦學。
鄭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截至2012年秋季,全市普通高中改制學校(分校)已清理規范到位。
普通高中改制學校情況
3所學校重新更名,暫租老校區
鄭州市第一中學實驗分校、鄭州市回民中學分校、鄭州市第十一中學實驗分校,意見要求它們在過渡期間暫租用國有老校區辦學,實現獨立的法人、獨立的經費核算和人事管理、獨立校園校舍、獨立進行教育教學(以下簡稱“四獨立”),學校重新更名,按照民辦性質舉辦高中。過渡期滿,老校區按公辦體制辦學。
8所學校另選新址
鄭州市第二中學外國語分校、鄭州市第四中學分校、鄭州市第七中學分校、鄭州九中國際學校、鄭州市第十六中學分校、鄭州市第十九中學分校、鄭州市第四十七中學國際學校、鄭州大學第一附屬中學分校等8所學校,另選新址,實現“四獨立”,學校重新更名,按照民辦性質舉辦高中。
2所學校在原址辦學,但需重新更名
鄭州外國語學校分校、滎陽市高級中學分校2所學校,在原校址辦學,學校重新更名,實現“四獨立”,按照民辦性質舉辦高中。
另有5所學校已于2012年秋季回歸公辦
這些學校有鄭州中學、鄭州市第一○六中學、鄭州輕工業學院附屬中學、新鄭市第一中學分校、新鄭市第二中學分校等,據鄭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說,上述學校已自2012年秋季開學完成改制,回歸公辦。(記者 張渝 實習生 郭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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