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公安部表示,將認真吸納群眾的合理化建議,進一步加快交通信號燈設置和使用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昨日,東方今報記者通過鄭州市道路監控看到,節后首個工作日,鄭州市通行狀況并沒有因為“闖黃燈”新規而受到影響。與此同時,鄭州市交巡警部門反饋,即日起開始排查并完善鄭州市信號燈。
●沒有出現因躲避黃燈而擁堵的情況
昨日上午8時,東方今報記者來到鄭州市交巡警一大隊,并在監控室內觀看了該大隊轄區多個路口,發現在多個路口的多個時段內,沒有司機故意闖黃燈的行為,偶爾有司機在黃燈出現時通過,也是因為黃燈亮時車身已經越過了停車線。
前幾日,“闖黃燈”扣6分新規出臺后,多個城市出現了交通擁堵狀況。但是,昨日東方今報記者對金水路、花園路、東明路、未來路等多條主干道進行觀察,發現并沒有出現因為躲避黃燈而出現的擁堵情況。
同時,在一些小路口比如紅旗路、緯五路等,也沒有因為黃燈而受到影響,道路的車流量及車輛速度和以前相比并無很大差別。而其他大隊反饋過來的信息顯示,目前,鄭州市在節后上班首日,多條道路并沒有因為“闖黃燈”新規而受到影響。
●鄭州即日起排查并完善信號燈
昨日,不少網友和市民反映,一方面,對于確屬“搶黃燈”的違法行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對行為人進行處罰;而另一方面,新的法規已經實施,對于在施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應對,讓交通參與者都能充分理解法規的真正含義。
東方今報昨天報道的《新規實施3天 鄭州暫未處罰闖黃燈》中也提到,新規實施3天以來,鄭州市并沒有現場處罰到闖黃燈的現象。
昨日,鄭州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雖然“闖黃燈”被納入新規,但交警部門在具體執法過程中卻存在執行難和處罰難的問題,對于駕駛人是否故意越線,單以肉眼觀察很難判斷,警方存在取證難情況,而目前,鄭州市路口的電子警察系統也沒抓拍闖黃燈現象。因此,元旦假期期間,民警現場執法未查處到“闖紅燈”、“闖黃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今后鄭州市的交通信號燈設置和使用是否也會根據新規定實施而進行調整,昨日,東方今報記者從鄭州市交巡警支隊獲悉,即日起,鄭州市交巡警支隊將會對鄭州市大小路口的紅綠燈進行排查,比如有些路口的信號燈只有紅綠燈沒有黃燈,有的路口雖然有黃燈卻沒有閃爍直接變成紅燈,這些情況駕駛員不容易判斷,交巡警部門發現這些情況后,會對這些信號燈進行調整,讓信號燈盡可能更加完善和統一,讓駕駛員更容易判斷。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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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達人冉紅梅
曾建議增加“讀秒器”
2012年10月29日,鄭州市民冉紅梅專門到東方今報,送來了她寫下的43頁關于鄭州市交通的建議和看法。其中,冉紅梅提到,在紅綠燈的設置上,建議無論大小十字路口,全部要有讀秒器。
當時,冉紅梅認為,路口加裝了讀秒器,能給路人指示得更加具體,尤其是孩子,能判斷能否在紅燈亮起前到達路對面。
由于冉紅梅家附近十字路口的紅綠燈是利用太陽能供電的,她很多次看到上下學的孩子看著那個紅綠燈指示柱不敢動,因為對面的車在通過,他們只能站著,不知道啥時才能通過。
有了讀秒器設置,對司機朋友也是非常有益的,比如車開到十字路口了,剩下一秒兩秒了,完全可以等下一個綠燈,還可以選擇把油門關掉,或者司機知道綠燈要亮了,提前做好準備,節約了通過的時間,也不會導致后面車輛行進緩慢。
針對讀秒器的問題,鄭州市交巡警部門解釋稱:第一,目前的信號燈國標,沒有明確要求必須安裝讀秒器;第二,鄭州取締部分信號燈讀秒器,是為了杜絕“搶秒”,因為通過監控發現,有些司機或行人看到僅剩下幾秒,會加速沖過去,反而更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鄭州市高峰和平峰車流量不同,有時候需要對路口信號進行調整,比如高峰增加放行時長,平峰減少放行時長等,而安裝讀秒器的信號燈無法及時根據這些實際需要調整,非常不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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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55% 司機被吊銷駕照
2013年1月1日10時03分,一輛車牌號為豫J16606的黑色大眾轎車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上疾馳被智能卡口系統拍下:車速186公里/小時,超速55%。該車成為2013年河南高速公路上第一輛超速50%以上的機動車,高速交警將根據監控照片比對后,依法吊銷司機機動車駕駛證。
●信號燈不統一大家很難把握時機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曾表示,當黃燈亮起時,只要機動車車身任何一部分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不應當認定為搶黃燈。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要停止通行。現在把紅黃燈都視為“闖”,是不科學的,不符合交通信號燈的設置初衷。
鄭州市交巡警部門介紹,其實,公安部已經把“闖黃燈”的概念定義得很清楚了。而且,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發布的《公安部令第123號、124號100問》中的解讀來看,黃燈亮時,還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應停車。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黃燈并不是禁止車輛通行的交通標志,而是允許符合條件的車輛通行,并對其他車輛起到提醒警示作用的交通標志。
河南薈智源策律師事務所趙世峰認為,目前的困境是,鄭州市各路口的信號燈設置不統一,有些路口的信號燈有讀秒裝置,駕駛人可以很清楚地知道信號燈轉換的時間,從而作出相應判斷。有些路口的信號燈沒有讀秒裝置,但信號燈在轉換時會有一個“綠燈閃爍—黃燈亮起—紅燈亮起”的過程,這也有利于使駕駛人及時反應并作出判斷。
有些路口的信號燈沒有一個緩沖時間,轉換過程為“綠燈—黃燈亮起—紅燈亮起”,這樣的信號燈轉換方式使駕駛人沒有充足的反應時間,很有可能形成非故意的“闖黃燈”行為,并有可能因此受到處罰,或者造成因駕駛人為避免闖黃燈而采取緊急制動措施后被后車追尾的事故,在這樣的情形下,無論出現哪一種結果,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
(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 袁曉強 劉長征 通訊員 楊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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