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個檢測站7個企業辦 收費百元報稅不到10元

                2012-12-20 06:37 來源:東方今報

                8個檢測站7個企業辦 收費百元報稅不到10元

                  黃牛有嚴密組織分工明確

                  東方今報記者:為啥黃牛出手,審車就能過關,他們是如何操作的?

                  內幕民警:這事兒其實很簡單,因為他們各有分工。你們在馬路邊看到的黃牛,只是“小黃牛”,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跟車檢人員沒什么關系,只負責招攬車主。一旦車主同意找他們“幫忙”,他們便將車主審車的相關證照手續拿走,交給負責與車檢人員接觸的“大黃?!?,然后由大黃牛向不法車檢人員通報車主信息,以便在車檢時進行操作。

                  你們暗訪時應該注意到,在車輛外檢時幫助向車上安裝滅火器、警示燈等東西的人,根本不是當初招攬車主的黃牛,而在車輛內檢結束后,負責來收取費用以及頒發檢驗合格標志的人,也不是當初的黃牛。簡單一句話就能說明問題:這些人上下合作,有人專門攬客,有人專門準備滅火器等審車“道具”,有人專門與車檢人員通氣送待檢車輛相關資料,可以這么說,他們是個組織嚴密、分工精細的團伙,通過與不法車檢人員的非法勾結,共同非法牟利。

                  這里我還要說一句,其實很多車輛原本就可以通過,但很多車主害怕麻煩,往往都去找黃牛,無形中也助長了這種“審車找黃牛”的怪現象和歪風邪氣。

                  【內幕五】不增設檢測站是牽扯到利益

                  東方今報記者:鄭州審車難是不爭的事實,為何不增加檢測站點?

                  內幕民警:這里面牽扯到程序、利益等問題,不是那么簡單的。建立一處新的機動車輛檢測站,首先要考慮與其他站點的距離,需要征用土地,需要很多部門審批。當然這些都能解決。關鍵是,機動車檢測站點,其實是個非常掙錢的商業性生意。

                  鄭州現有的8個機動車檢測站,只有一個是政府的,其收入要交到銀行,而其余7個都是企業的,除了繳稅,剩下的都是他們的收入。以一輛車收費100元為例,報稅還不到十元,以一個檢測站兩條線,每條線日檢測130輛車計算,一年下來,營業收入就有700多萬元。面對這個穩賺不賠的生意,增加新的檢測點,相關部門估計還要考慮相關的情況。

                  目前,鄭州好像還沒有增加新的機動車年審檢測站點的打算。

                  【內幕六】 審車的內部文件也在“打架”

                  東方今報記者:車主們對關于審車的一些法律法規感到很困惑,為何同樣是法律法規,卻出現了相互矛盾現象?

                  內幕民警:的確有矛盾,主要集中在電子眼等違法記錄不消除不予審車的附加條件上。

                  交通管理部門現行的電子眼等違法記錄不消除不予審車這種做法,主要是依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規定:“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p>

                  說白了這是兩個法律法規發生了沖突,在解決這種沖突時有一個原則是“上位法優于下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機動車登記規定》,應優先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

                  說起沖突,我們內部文件也有沖突。關于車輛尾氣檢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21861-2008機動車安全技術測驗項目和方法,引言部分表明:“本標準規定,實行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地方,排放(排氣污染物測量)不再列入安全技術檢驗。”

                  而對于同一個問題,鄭州市人民政府令【2012】81號關于印發鄭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實施方案通知,第二條“總體要求和思想”第二款“工作目標”則規定,2012年12月1日起,全市各承擔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技檢機構,同步開展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查工作。

                  顯然,以上兩者也是矛盾的。面對這些問題,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領導要求我們怎么做,我們就只能怎么做。事實就是這樣,不要再問我們“為什么”。

                  ■ 民警心聲

                  審車黑幕的惡劣影響極其深遠

                  客觀地說,審車難是個現實。鄭州現有的8家審車機構,其中有7家是企業,當然,企業參與是國家允許的,這點沒什么可說。現在的情況是,同樣的車正常檢測不能過關,但通過黃牛之后,的確能夠通過,這里面說明了很多問題。

                  其一,正常的符合檢測標準的車輛,一而再,再而三地不能通過檢測,這里面存在故意刁難的嫌疑。這種做法不僅會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社會資源浪費,而且會直接助推黃牛與車檢機構內部人員勾結,非法牟利,形成“審車不找黃牛難通過”的歪風邪氣。

                  其二,審車找了黃牛就好通過,還必將拓展一些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以權謀私,必將使得貪污腐敗更加擴大化,使得政府機構的形象在群眾中大打折扣,其惡劣影響極其深遠。

                責編:劉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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