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華曾在自己預訂的房子旁寫下“此房已賣”的提示,但還是被他人搶先入住。
事發虞城縣一小區,該小區存在多戶一房多賣情況
交了85000元,訂了一套房子,可是,過了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虞城縣的李秉華和李鳳貞夫婦卻得知他們預訂的房子已經有其他人交過全款了,此外,李秉華和李鳳貞夫婦預訂房子的小區,還有其他購房者也遇到了和他們一樣的情況。
報料
預訂的房子又多了個主人
2010年11月5日,李秉華和李鳳貞夫婦在位于虞城縣新建路的六和家苑小區售樓部預訂了一套房子。
在李秉華和李鳳貞提供的《六和家苑房屋買賣合同協議書》(以下簡稱《合同》)上,記者看到,他們預訂的六和家苑小區的房子位于虞城縣漓江路,是C單元6層605號(戶),建筑面積為129.9平方米,共計170000元。分期付款一項中寫著“首付85000元,下余交房付清”字樣。此外,《合同》上約定的交付期限是“2011年5月1日”。
交款收據上蓋著“河南富盈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
“當時,我們交預付款的時候負責小區開發的是李某。”李秉華說,然而,今年8月份,他突然接到了河南富盈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劉長軍的電話,“劉長軍說,把我的房子留錯了,留成了107平方米的了。”
“我預訂的是129.9平方米的,他們給我107平方米的也就算了,但是《合同》中他們寫成了114平方米的,而且還讓我交夠17萬元。”李秉華說,因房子面積及款項和最初的《合同》不一致,他就沒同意簽。
而隨后,李秉華了解到,他于2010年預訂的房子,已經被另一位購房者高玉東全款買下了。
由于高玉東不同意調換房子,后來又提前換鎖、裝修了,李秉華才同意將房子調換到B單元503室,因為調的房子仍和自己當初的《合同》不一致,他就暫時沒同意簽。
前段時間,盡管李秉華在B單元503室寫下了房子已被他購買,而且還留下了電話,但還是有人給他打電話說“房子已經被他買了,門鎖也換了。現在等于我交了錢,啥房子都沒有了!”
11月20日上午,在六和家苑小區內,記者見到了高玉東。高玉東稱,他的《合同》的確是在2011年3月16日簽訂的,當時他一次性交了16.8萬余元,“負責人也是李某,他也沒和我說房子已經賣給其他人了,不然我也不會買,我交了全款,房子就是我的。”
記者發現,該小區共30多套房子,其中不少房子門口的墻上都寫著“此房已賣出”的“提示”。
“在這個小區買房的有不少人都有和我一樣的情況。”李秉華指著自己最初預定的C單元6層605室說。
解釋
懷疑有人私刻公司公章
11月20日,河南富盈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劉長軍在電話中說,六和家苑小區開發手續齊全,并解釋稱:“公司研究正往法院寫著材料,正報著案呢,看是不是誰偷刻咱的章了。他開的手續合同上寫的是貧民區改造,咱買的是地皮,不可能是貧民區改造。他開的手續不是咱的手續。”
對于李秉華夫婦和高玉東的《合同》,劉長軍說:“是我們簽的,我們接手時,曾讓李鳳貞拿合同,她沒有拿出來。我們讓他們報所買的房子號碼,他們報錯了,所以才會和別人重。我們同意給她調。”
但是,劉長軍稱,接手前,他并不知道是誰負責的,至于其他購房者出現的重房情況,是之前的原因造成的。
另外,記者多次撥打李某的電話,但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記者 陳海峰 實習生 劉夢珂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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