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捆綁暖氣費的小區還真不少
業主代表與物業公司吵了3個多小時,物業公司仍堅持不繳物業費就不收供暖費。后在街道辦事處的協調下,才“不完全”松綁。
我購買熱源,為何非得強迫附帶支付物業服務費?為什么熱力公司不能直接收取居民的供暖費?
現場
物業、業主吵幾個小時,收費仍沒“松綁”
13日上午,家住隴海路63號瑞龍城墅的魏先生向本報報料,小區物業暖氣費、物業費捆綁收費,業主抗議近兩周都沒解決。現在新華社區街道辦事處主動介入調解,召集小區開發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代表協商解決方案。記者迅速趕往現場。
30多位業主代表或坐或站,將會議室圍了個水泄不通,爭相向瑞龍城墅開發商和物業代表陳述物業服務與收費嚴重不符的情況。
小區物業負責人王先生則表示,小區入住以來,僅水管維修就經歷了200多次。而目前小區約140戶存在多年欠費,物業已經入不敷出,經營虧損超過100萬元。今年采暖季,服務該小區的換熱站運行支出預計超過23萬元,如果不補齊物業費,供暖管道即便開啟,也難以為繼。
雙方從9時30分協商至12時30分,中途因爭執激烈,還換了一次會場,依然沒有達成共識。
進展
有物業問題的業主允許欠半年物業費
13日上午會場上,業主楊先生提出的“先補齊部分物業費,讓物業公司正常運作供暖季,余下欠費等物業公司給業主處理了服務問題再交清”的建議,多數業主代表表示同意。不過,就先補齊的比例,物業公司表示需要進一步研究才能給答復。
下午4時30分,記者接到小區業主范女士電話透露了最新進展,雙方依然在協商,物業公司態度明確,供暖必須先補齊全部或絕大部分物業費欠款。“補齊絕大部分,大部分業主都難以接受。”
下午5時,記者從街道辦事處了解到,物業公司已向業主出具書面協議,大致內容包括14日正式試暖,業主同時交納暖氣費和物業費,允許存在物業質量問題的業主欠款半年(其余拖欠需全部補齊),存在的整改問題明年5月前解決完畢后再補齊半年欠款。同時,協議交至業主代表QQ群復議。不過,截至昨晚6時記者發稿前,業主對該協議仍沒有達成統一意見,多數業主認為“物業讓步太少,根本沒有解除收費捆綁”。
記者了解到,如果保證今天正常供暖,小區換熱站最晚應提前一天開閥預熱“迎”暖。昨日下午,物業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按規定交齊物業費和暖氣費的業主已經開閥。
癥結
產權不明,暖費難以跨越物業這道坎
據鄭州市熱力公司介紹,去年,熱力公司收費到戶的小區是140多個。今年,他們又接收了130多個,有7萬戶居民可以繞開物業公司直接到熱力公司交暖氣費。截至目前,仍有270多個小區像瑞龍城墅小區一樣由物業公司管理,存在物業費與供暖費捆綁交納的空間。
這270多個小區為什么不能直接到供暖公司交費呢?
“我們也想直接收費到戶,但還有多種障礙。首先就是產權界定不明晰,我們無法接收。”鄭州市熱力總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居民在購買商品房時,已經交納了水電氣暖通信等基礎設施配套費,目前,水氣電都有全國性的法律或地方性法規將產權界定清楚了,唯獨供暖管道產權不明,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和法規明確哪些產權屬于供熱公司。而產權歸廣大業主所有的供暖管道,則由物業公司代管,物業公司不移交,熱力公司就沒辦法接收,特別是二次換熱站大都在物業公司管理的房屋內,他們拿著鑰匙不開門,熱力公司就無法為居民用戶打開閥門供熱。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目前偷暖處罰還無法可依。因此,當前迫切需要出臺供暖條例來明晰供熱的產權,徹底解決供暖管道的管理問題。(記者 朱琨 劉瑞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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