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訊 菜價貴,貴到每月一兩千也裹不住全家人的嘴,沉重的“菜籃子”真該減負了!昨日,鄭州市政府下發《關于推進平價商店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要在今年建設50個平價農產品商店試點,到2016年,在全市所有大型社區建立平價商店,形成全覆蓋式的網絡。在平價商店里,要有不少于15個品種的蔬菜銷售價格應低于同類市場均價15%以上,且每天要推出不少于5個品種的1元菜,糧、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價格原則上應低于同類市場均價5%以上。
A
建平價商店
有需要
菜籃子太重,市民盼減負
提起買菜,不少市民望“菜價”興嘆。市民劉先生感慨:“一個月的工資基本上都拿來吃喝了。”另一位市民黃先生也深有感觸:“家里就倆人,偶爾到外面改善一下生活,一個月一千塊錢就吃出去了!菜價是真高啊!”
鄭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認為:蔬菜自給率降低、過于依賴外地供應,導致蔬菜供應的運輸距離長、流通環節多,抵御自然災害沖擊的能力下降,加劇了菜價的異常波動;城市蔬菜零售終端的成本不斷加大,也導致菜價升高。
真實惠
蔬菜價格大幅下跌時,進貨價高些,銷售價低些
平價商店的經營品種主要為群眾基本生活必需的農副產品,位于大型社區,要方便、安全、低廉、實惠。不過,如果您認為平價商店只是價格便宜,那您就想簡單了。
按照《意見(試行)》,經營者應合理確定經營品種的銷售價格,經營的主要農副產品和蔬菜價格應低于同類市場均價。當市場價格大幅上漲或較為平穩時,不少于15個品種的蔬菜銷售價格應低于同類市場均價15%以上(以價格主管部門公布的監測數據為準),且每天要推出不少于5個品種的1元菜。糧、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價格原則上應低于同類市場均價5%以上。
當市場價格大幅下跌時,平價商店農副產品的收購價格原則上應高于市場平均收購價格,銷售價格原則上不高于市場平均銷售價格,并保持基本穩定。
鄭州市物價局的工作人員解釋說:當蔬菜價格大幅下跌時,通過高于市場的收購價來減少菜農的損失,同時仍然保持銷售價格穩定,不給市民增加負擔。實際上,平價商店起到的是平抑物價、調節市場的作用。
上規模
2016年將在全市形成平價商店網絡
按照《意見(試行)》,今年,鄭州市將依托現有的蔬菜經營企業,完成在50個大型社區建立平價商店試點工作。
2014年底,在全市50%以上的大型社區建立平價商店。2016年底,在全市所有大型社區建立平價商店,形成全覆蓋的平價商店網絡。基本形式依托企業組建集生產、檢驗、配送、銷售為一體,覆蓋我市大型社區的平價商店網絡,實行統一采購、統一檢驗、統一配送、統一定價原則。
按照要求,平價商店的經營企業要具有合法經營資質,能夠在市內大型社區建5家以上平價商店;平價商店要有相對獨立且具一定規模的經營場所,面積不小于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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