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購物卡受贈人將卡折價賣給“黃牛”,中間的差價竟然促成了一門“生意”
從昨天開始,中國人民銀行和商務部分別出臺的《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以及《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記者對鄭州地區一些支付機構和商場的辦卡、用卡情況進行了實地調查,發現多數商家已經提前行動,但仍有一些商家在執行規定時打了折扣。
政策 預付卡實名制昨起正式實施
昨天,兩項關于預付卡的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一項是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單張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超過1000元。個人或單位購買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購買不記名預付卡1萬元以上的,應當使用實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禁止使用信用卡購買預付卡和為預付卡充值。
另一項是商務部發布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個人或單位購買充值記名卡的,或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卡的,應實名購卡。單位一次性購買單用途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以及單位或個人采用非現場方式購卡的,應通過銀行轉賬,不得使用現金。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
調查 不少商家已提前執行規定
對于這兩項《辦法》的實施,記者昨天走訪了鄭州一些商家后發現,大部分商家已經提前執行了規定。
在花園路上的幾家百貨商場里,記者在團購處看到,這里張貼著有關預付卡管理辦法的告示,上面寫清了各種預付卡辦理的細則和要求。
“去年有關部門就已經要求我們這樣規范預付卡銷售了。”一家百貨商場的相關負責人趙先生說。
“辦卡程序都貼在墻上了,去年就有規定了,我們必須嚴格執行。”一家商超的工作人員讓記者看墻上張貼的辦卡程序,他稱所有來辦卡的人都要填寫信息登記表,表上有身份證信息、單位名稱等多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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