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個外遷批發市場,已有22個實現外遷,鄭州已經超額完成今年的市場外遷任務。接下來,鄭州市財政還將每年拿出1億元,作為市場外遷引導資金。
意見
50萬平方米以上的承接市場區域內
可適當配建商業住房
自今年3月份,鄭州啟動批發市場外遷以來,已有22個市場完成外遷,超額完成今年的市場外遷任務。
據了解,規劃中的10大市場承接地已有7個確立了項目開發主體。其中,錦藝國際輕紡城、金馬凱旋家具CBD、華南城已開工建設。
根據規劃,明年鄭州市將完成外遷市場34個,到2015年6月30日前,中心城區177個批發市場全部外遷。
昨天,鄭州市再次就批發市場外遷下發文件,發布《關于支持中心城區市場外遷的若干意見》,除了嚴打無照經營、偽劣商品、違法建設等,鄭州還出臺了系列優補措施,為市場外遷創造條件。比如,有關市場外遷的立項、規劃、土地等事項,將被拿到鄭州市政府重大項目聯審聯批例會上來討論。
此外,市場建筑面積在50萬平方米以上的承接市場,所在區域內可適當配建商業住房;對入駐新的市場集聚區的商戶,要統一辦理工商、稅務等相關證件;從事經營活動者的子女享受與區域內居民同等的入學、就醫等權利。
舉措
市場外遷任務將有獎懲
為支持市場集聚區建設,鄭州市還將實行財政和稅收扶持政策。入駐市場集聚區及市場遷出后土地開發形成的土地出讓總價款在上交市財政后,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上交和提取相關資金,形成的土地出讓金凈收益,市級留成40%,余額返還相關縣(市、區),用于其基礎設施建設。
對于市場集聚區建設中需要繳納的各項規費,除國家和省明文規定不得減免外,市本級權限范圍內行政性收費和財政全供單位的事業性收費予以免收;市政府規定權限范圍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減半征收。
鄭州市財政每年拿出1億元作為中心城區市場外遷引導資金。此外,鄭州市將對各縣(市、區)市場外遷工作分年度進行考核,每完成一個市場集聚區建設,對承接地所在政府給予200萬~300萬元的獎勵。
對未按要求完成市場外遷任務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每少完成一個市場外遷任務將給予50萬元處罰。
(河南商報記者 宋曉珊 實習生 陳曉麗)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