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財政下達2012年法律援助辦案經費2300萬元,支持國家級和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及經費保障能力較低的困難縣、市、區法律援助機構。專款用于法律援助機構的辦案定額補貼、專職人員辦案直接費用以及受援人敗訴后確因經濟困難無力繳納的鑒定費和仲裁費用等。
2012年,法律援助再次被列入我省十項重點民生工程,各級財政積極籌措資金,將法律援助所需經費納入預算,全省已投入專項經費達4200萬元,同比增長16.6%,支持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拓寬法律援助申請渠道,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咨詢、訴訟代理服務項目。
截至上半年,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3萬件,同比增長21%,援助困難群眾21萬人次,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同時協助政府疏導群眾情緒,從源頭上預防產生不穩定的因素,把矛盾問題解決在當地、化解在萌芽狀態,從而起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雙重作用。(河南臺記者齊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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