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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就業時,用人單位為您辦理招工備案手續了嗎?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如何支付加班工資?……明年元旦,鄭州市第一部關于勞動用工方面的地方性法規《鄭州市勞動用工條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10月12日上午,鄭州市人社局副局長崔鴻及該局勞動關系處負責人做客12333對《條例》進行解讀。
要點1
加班工資基數首次有標準
案例:吳先生在一家裝飾公司工作,公司為員工發放加班工資很隨意,效益好時一天按10元算,效益不好時一天5元錢。“加班工資能隨意定嗎?”他問。
解讀:鄭州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目前加班工資發多少沒有統一標準,有的用人單位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有的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發放。“明年元旦《條例》實施后,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將首次有統一標準。”
根據《條例》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加班工資,不得將加班工資計算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條例》明確規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照下列原則確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雙方雖有約定,但約定的工資標準低于集體合同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執行;雙方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加班當月前十二個月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實際工作時間未滿十二個月的,按照勞動者本人實際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平均工資計算;無法確定勞動者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要點2
單位招用初次就業者需備案
案例:23歲的王琳是一名自考生,今年7月應聘到鄭州某公司上班。可自考生畢業后并沒有派遣證,單位也一直因此不給辦理招工備案。“像我這種情況該怎么辦?”昨日,王琳撥打熱線詢問。
解讀:“自考學生沒有派遣證,可通過用人單位,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材料,前往勞動部門辦理招工備案。”鄭州市人社局勞動關系處有關負責人表示,辦理招工備案后,可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招工備案,是建立職工檔案的關鍵一步,有利于保障勞動者的權益。辦理招工備案是免費的,作用相當于大學生的派遣證、軍人的轉業證。”
該負責人表示,關于招工備案以往也有要求,而即將實施的《條例》則首次將勞動備案上升為地方法規。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初次就業的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招工備案。全日制大中專院校、技校畢業生和退伍軍人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同時,《條例》明確,違反此規定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記者 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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