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相識 4月結婚
6月鬧僵 9月離婚
“圍城”半年游
河南商報訊 因一見鐘情,兩人認識一個月就匆匆“閃婚”。很快,彼此都覺得對方沒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好。幾番爭吵打罵,他們在結婚兩個月后選擇“閃離”。
楊先生和辛女士都曾有過一段不幸福的婚姻,今年3月,兩人經介紹后認識。
楊先生成熟穩重、辛女士美麗大方,相似的離異經歷又讓他們一見如故。4月18日,兩人在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
兩人過了一段甜蜜的生活,并籌劃盡快舉辦結婚典禮。但在籌備過程中,矛盾開始凸顯。
爭吵、打罵、冷戰……楊先生覺得辛女士沒他想象的通情達理,辛女士覺得楊先生不像原來對自己那么好。
今年6月,楊先生覺得婚姻走到了盡頭,就向法院起訴離婚。
26日,鄭州市中原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兩人相戀時間不長,沒有經過充分了解就辦理了結婚登記,又都是再婚,婚后沒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婚后經常發生爭執,可認定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判決準予二人離婚。
“害怕美好的感覺很快消失,現在很多人‘閃婚’。但婚前缺乏了解,這樣的婚姻很可能會矛盾重重,‘閃離’的也不在少數。”該案主審法官張鄭軍說,婚姻不是兒戲,無論在法律還是道德上,夫妻雙方都承擔著重要的責任。(記者 趙強 實習生 范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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