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鄭州市召開城區違法行駛車輛治理規范工作動員大會,對鄭州市城區違法行駛車輛展開治理。
此次重點治理對象是城區內摩托車等7類違法上道行駛和非法營運、占道經營的車輛。
同時,還將對市民、媒體最為關注的水泥罐車、渣土車等車輛展開綜合治理。
內容
嚴查摩托車等7類車
鄭州市城區違法行駛車輛治理規范工作動員大會上,公布了一份關于禁止摩托車、電瓶觀光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畜力車、人力架子車在市區限定區域內行駛通告(下簡稱通告)。
其主要內容是,對城區違法行駛車輛進行集中規范治理。治理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禁止以上7類車輛在市區限定區域內行駛;二是取締摩托車、電瓶觀光車等車輛在市區限定區域內非法營運、占道經營,并對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和各種機動車的通行秩序進行規范管理。
鄭州市城區違法行駛車輛治理規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介紹說,在具體操作上除了依法辦事,還會區別對待。比如,考慮到殘疾人這一特殊群體,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治理,會制定專門方案,分步實施。
通告下發時間為9月17日,按照規定將從下發之日開始執行。悄無聲息間,一場暢通鄭州與平安鄭州相結合的“非運動式”執法已經開始。
按照規定,上述7類車輛,嚴禁在中州大道以西、西三環以東、南三環以北、北三環以南(以上均含本路)的區域內行駛。
三環以外,惠濟區、鄭東新區、鄭州高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鄭州航空港區)的限定禁行區域,則參照此通告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各區可按照本地實際情況二次劃定禁行區域,是考慮到鄭州正在進行大規模城市擴建,包括道路在內很多配套設施未能及時跟上,如果大范圍限定禁行區域,可能會給市民出行帶來不便。
例外
電動自行車不在治理范圍內
為了讓執法者及普通市民更清楚,什么樣的車輛被劃定在整治范圍內,通告對治理車輛范疇進行了詳盡界定。其中,摩托車是指包括內燃機、電力及其他動力裝置驅動的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
三輪汽車,是指最高設計車速小于等于50公里/小時,具有三個車輪的貨車。
低速貨車是最高設計車速小于70公里/小時,具有四個車輪的貨車。值得一提的是,通告限行的車輛不包括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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