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衛輝市有關部門獲悉,東方今報曾經報道的衛輝市下崗女工宋秀花被冒名頂替、檔案丟失、退休金被冒領一事,有了最新進展。幕后“推手”王玉新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衛輝市人社局經辦人員也因在行政審批過程中玩忽職守,構成玩忽職守罪被追責。
人事檔案曾離奇失蹤
宋秀花,55歲。1996年,因企業經營不善倒閉,宋秀花下崗。
2008年3月份,生活貧困的宋秀花申請了低保。2011年5月份,衛輝市民政局審查發現,“宋秀花”不符合低保資格:既領退休金,又吃低保。
宋秀花困惑了,2006年單位破產廠房被賣掉,每個工人發2000元補償金,自己去領錢時,卻被告知檔案在搬家時丟失了。奔波1年多,找不到檔案,沒法辦理退休,最后也就放棄了。“肯定有人冒充我的名義,領走了原本屬于我的退休金。”
經過一番努力,宋秀花在衛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終于看到了自己久違的檔案,雖然上面的照片不見了,但是清晰地記錄著“宋秀花”是2007年辦理的退休手續,至今已經領取三萬多元的退休金了。
更讓宋秀花生氣的是,她不但討不到說法,還曾遭人威脅。2011年11月16日,東方今報曾以《下崗女工退休金被冒領3年 稱曾遭多人上門威脅》為題,對此事進行了報道。
幕后“推手”被判1年10個月
昨天,記者從衛輝市有關部門獲悉,宋秀花的遭遇被媒體披露后,引起了衛輝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有關部門立即著手調查此事。目前,“宋秀花事件”已經水落石出。
經衛輝市有關部門調查:2007年10月份,王玉新為給其妹王愛新(另案處理)辦理假退休手續,冒用宋秀花的身份,偽造宋秀花的身份證和戶口本,辦理了退休手續。從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騙取養老金、取暖費共計33134.72元。
衛輝市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王玉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名義,虛構事實騙取社保部門的養老金,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王玉新不服一審判決上訴,2012年7月19日,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重辦退休證 經辦人被判刑
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011年9月23日,宋秀花曾將衛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告上法庭。
2011年11月10日,衛輝市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原衛輝市勞動局2007年11月23日辦理的退休人為宋秀花、退休人照片為王愛新的退休證;限被告衛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原告宋秀花辦理自2007年11月23日退休的退休證。
2007年6月,衛輝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注冊登記科陳立敏、衛輝市勞動局社會保險科徐巍在為王愛新辦理退休手續中,因疏忽大意,造成宋秀花的養老保險金被人冒領。
2012年6月27日,衛輝市人民檢察院以玩忽職守罪起訴陳立敏、徐巍。衛輝市人民法院審理后判處陳立敏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徐巍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東方今報記者 何中有 見習記者 馮曉玉 實習生 李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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