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與他人發生口角,寶豐縣一名男子報警求助,在被帶回城關鎮派出所后,身上出現多處外傷。該男子稱被3名警察扇耳光、強迫下跪,所帶的值錢物品被沒收。
昨日下午,記者了解到,平頂山市公安局督察部門及檢察機關已經介入調查此事。
9月4日下午4時左右,44歲的宋小紅向本報記者反映,她的兒子李珍飛今年22歲,剛剛大學畢業。9月1日晚兒子到乾源小區一個同學家里聚餐,晚11時左右離開時跟小區門衛發生了爭吵,隨后撥打110報警。
20分鐘后,寶豐縣城關鎮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調解。2日凌晨1時20分左右,李珍飛和兩個同學被帶回派出所做口供筆錄。宋女士說,上午10時30分左右,兒子被放出時,他們發現他右眼腫脹發青,身上有多處明顯外傷。“當時我讓辦案民警給個說法,沒人搭理,后來我們知道,當天處理此事的有城關鎮派出所的指導員和兩個協警。”
宋女士說,兒子說在派出所里遭到了毆打,隨身帶的蘋果手機和玉墜被沒收,但派出所未出示扣押物品清單。
9月4日下午,記者在寶豐縣人民醫院神經外科見到李珍飛,他右眼淤青仍清晰可見,身上的疤痕已經結痂。
李珍飛說,那晚他和兩個同學被帶到城關鎮派出所,警察讓他進門跪在那兒,他質問“沒犯啥錯為啥要跪”,結果就遭到了毆打。“一個警察上來卡住脖子扇了幾耳光,另外兩個民警在身后拳打腳踢,大約持續了40分鐘。也不知道誰打到了我的眼睛,當時有4個民警在屋里,一個民警在觀看,我被打怕了,就給他們跪下了,他們讓我手背到后面戴上了手銬”。
李珍飛說,他跪了約兩個多小時警察才把手銬給打開,然后又把他銬在了審訊椅上,“其間詢問我都犯過什么罪,做過什么壞事,我回答他們說:‘我是個剛剛畢業的學生,能犯什么罪?’他們才作罷”。
李珍飛的兩個同學說,帶到派出所后,他們被分開審查,但在進派出所之前,李珍飛身上沒有一點傷。
宋女士說,9月2日當天,她向省公安廳、平頂山市公安局反映了此事,控告城關鎮派出所指導員溫某,協警邊某、楊某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的行為。
昨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系了寶豐縣城關鎮派出所亢姓所長,他表示,平頂山市公安局已經派出督察人員,檢察機關也已經介入調查此事,“以他們的調查結果為準,我不方便介紹情況”。
(記者 尚杰 實習生 韓亞慧)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