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我省2012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經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核、省政府同意,已于近日公布,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5%,下線為4%。這一工資指導線適用于省內各類城鎮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執行期限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省人社廳要求省內企業應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結合當前生產經營形勢,按照企業工資指導線,合理確定本企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對于經濟效益增長比較平穩的企業,在平均工資增長不超過勞動生產率增長的前提下,工資增長幅度可圍繞基準線確定。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當于本省上年全部職工平均工資150%~200%的,確定工資增長幅度時不得突破基準線;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超過本省上年全部職工平均工資200%的,確定工資增長幅度時不得突破基準線的80%。經濟效益下滑、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確定工資增長幅度原則上不低于下線,以保持職工的實際工資水平不下降;經營虧損的企業工資增長幅度可零增長或負增長,但對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有關負責人表示,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增速放緩背景下,及時發布該指導線,對于企業合理確定和調整各崗位人員的工資水平,消除崗位間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妥善處理好工資分配關系,保障各類人員特別是生產一線人員的勞動報酬權益具有重要意義。(記者 楊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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