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衛生部、保監會聯合在鄭州召開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農合經辦服務現場會。2011年10月起,鄭州全面鋪開保險機構參與新農合經辦服務,這意味著,鄭州市初步實現新農合制度“管辦分離”。
困境
“人手”少絆住了
新農合發展的“步子”
鄭州市衛生局的一項調查顯示,新農合的籌資額從2006年的年人均30元,增加到2011年的年人均230元;2006年至2011年,累計籌集資金達26.2億元,累計補償參合農民醫療費用約3.98億元;農村居民的住院率已由新農合制度初期的3%上升到8%,個別地區已達到10%。
從2006年到2012年,新農合基金年籌資金額從1.82億元提升至12.67億元。全市各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達到3198家,每年需審核門診及住院病歷數量1100萬例。
新農合發展迅速,需要的人手和工作經費越來越多。如果政府為此招聘“人手”,需要解決編制問題、工資待遇問題、業務培養問題,運行成本將大大增加。屆時將面臨的壓力可能會使新農合和財政難以承受,老百姓從新農合中得到的實惠也會大打折扣;如果不增加“人手”,將絆住新農合發展的“步子”。
對策
管辦分離
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服務”
“將審核支付業務移交商業保險公司,利用商業保險公司企業化的管理,提高新農合經辦業務的效率和質量,從長遠來看,有望降低運行成本。”鄭州市衛生局副局長趙中華說。
2011年10月,鄭州市委、市政府根據中央醫改精神,全面開展了委托商業保險機構經辦鄭州市新農合服務工作。經過招標,中國人壽鄭州分公司開始承擔各定點醫療機構的病歷審核和新農合補助資金支付的業務。商業保險公司還要承擔對參合人員的資質審核,防范基金運行風險。
實施管辦分離后,政府對新農合管理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做了分流。按照參合人數25000∶1的比例,將原有新農合管理經辦人員中的165人轉交給保險公司,專職承擔新農合補助的經辦業務。
實惠
管理更專業
機構更精簡
趙中華說:“保險機構長期從事理賠、審核、清算工作,有成熟的網絡體系和風險測算方法。在工作中可以幫助地方政府改進基本醫療保障方案的設計。”從長遠看,減輕了政府增設機構及人員編制的壓力,保證“小機構,大服務”,回歸政府的決策功能。
鄭州市原有縣(區)級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16家,實編387人,實施經辦機制改革后,算上新增編制人員,全市實留任154人。新農合管理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可以集中精力做好政策制定和宏觀指導。
對于保險公司而言,可以借機提升社會影響力和品牌知名度,滿足民眾對于不同層次醫療保險的需求。此外,保險公司發揮第三方的制約作用,加大對不當醫療的管控力度,保證新農合基金用到實處,減輕群眾的醫療費用負擔。
擔憂
基金是否安全?
如何監管商業保險機構?
審核支付業務交給商業保險機構來管理,新農合基金賠了咋辦?如何監管商業保險機構?這是很多參保者最擔心的問題。
“新農合基金是社會公共財產,不可能交給商業保險機構挪用到市場進行資本運作,基金仍由新農合管理辦公室管理,在封閉的系統中運行。”趙中華說,商業保險機構擔負的工作僅僅是審核支付業務,也就是審核醫院是否將新農合基金按照標準用到實處。因此市民不必擔心商業保險機構會將新農合基金整賠了。
為了督促商業保險機構切實履行經辦服務,各級新農合管理辦公部門,對同級保險機構審核醫藥費用進行隨機抽查,對住院患者的抽查比例不少于10%,對門診患者的抽查比例不少于3%,抽查結果將納入年度考核。一旦發現問題,將相應扣除其每年20%的質押金。
同時,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采取招標的形式篩選商業保險機構,如果該保險公司出現問題過多,下次招標其將處于不利地位。(河南商報記者 逯彥萃 實習生 郭清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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