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集中投訴事件快速處理應急預案
昨日,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集中投訴事件快速處理應急預案》(簡稱“應急預案”)已經出臺并正式實施。
根據應急預案規定,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受理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集中投訴后(記者注:所謂集中投訴,是指對同一工程質量問題的投訴案件3件或3件以上),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應急制度要求,由主管領導擔任應急組織指揮長,召集應急組織成員,24小時內趕赴現場核實有關情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還要組織協調被投訴者單位、當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及專家等人員,48小時內進行現場勘察和調解。
對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投訴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并在社會上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辦事不力、互相推諉扯皮及消極對待此項工作的建設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等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并記入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記者 王磊 實習生 黃鵬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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