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被非法拘禁3個小時,其間被暴打,打人者至今仍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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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晚10時許,焦作的周女士與朱女士被4個身份不明者莫名其妙劫持,并駕車到當地的半山腰非法拘禁長達3個小時,被暴打、侮辱。后被劫持者送到當地的陽城派出所,值班民警稱不歸他們管轄,后又轉至山陽派出所。昨日上午,驚魂未定的周女士與朱女士噙著淚對記者說,警方記錄有行兇者、作案車輛的詳細情況,可都過去幾天了,到現在也沒人管這事。“我們和劫持者沒有任何過節,難道我們就這樣白白挨一頓?”
受害者
上個周末是黑色的
今年48歲的周女士,是當地一家企業的退休工人,朱女士是周女士的發小,是當地一幼兒園的老師。昨日上午在病房里,二人哭著向記者講述了被劫持經過。
周女士說,7月28日,她們下午逛完街,就邀另外一位朋友叢女士在東方紅廣場吃晚飯,在飯后回家的路上,從一輛白色豐田霸道越野車上下來4個身份不明的年輕人,將她和朱女士劫持到車上后開著車狂跑。
“在快速行駛的車上,俺倆被 ‘審訊’,被用皮帶抽打,被打得鼻嘴出血。”周女士說,“他們把我倆拉到北山的半山腰上,說我倆在商場偷了東西,非得讓我們交代幕后指使人,我們被弄得一頭霧水。最后在電話中,一位被他們稱做‘姐’的人說 ‘有人已經報警了’,‘你們抓錯人了’,他們才住手。”朱女士說,“叢女士見我倆被拉上車,她用手機急忙拍下了車的牌照(豫H-H2700),并立馬報了警?!?/p>
“在返回市區的途中,我還接了個派出所民警打的電話,問我們的具體位置?!睂Υ?,周女士想不明白,“我們的人報了警,為啥劫持者會很快得到信息呢?”
派出所內 當事人:市長來了也咋不了我
7月29日凌晨1時許,劫持者以周女士與朱女士在商場故意破壞他們的衣服為名,將她們送到陽城派出所。
昨日,周女士的弟弟告訴記者,當時他也趕到陽城派出所,正碰到被劫持者稱做“姐”的人,她叫喊道:“來人了又咋了,市長來了也咋不了我?!边€當著周女士弟弟的面吼道:“是我叫人打了!是我!你看清!就是我!你能咋著我?”
昨日,當天接案的民警告訴記者,那個被稱為“姐”的是焦煤集團下屬的一個商場服裝專柜的老板。“當時她找到我說,人是抓錯了,你看能不能幫我說說情,我當時理都沒理她。”
當天接案的民警說,陽城派出所只負責焦煤集團范圍的案子,焦作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指令由山陽派出所接手。這位接案民警說,當時山陽派出所給我們打電話商量,看能不能讓他們雙方協商處理。然而,直到當天凌晨5時許,山陽派出所下屬東方紅社區中隊才把受害者帶走。
7月29日下午,被扣下的豐田霸道越野車被當事人開走了。昨日下午6時16分,記者撥通東方紅社區中隊的電話,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說,我已經請示領導了,這類事情,我們不接受采訪。
律師 已涉嫌構成非法拘禁罪
昨日下午,記者電話采訪了北京安都律師事務所律師侯偉。侯律師說,這起案件已經涉嫌構成非法拘禁罪。他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根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從這一規定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沒有情節的規定,只要是實施了非法拘禁行為,不論時間長短,次數多少,惡劣程度輕重,就應該構成非法拘禁罪。
?。ㄓ浾?郭長秀 通訊員 石慶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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