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省審計廳廳長史寧安向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作了關于2011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審計報告包括省級預算執行情況、省級財稅管理審計情況、省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重大財經政策執行審計情況、重大民生工程和民生資金審計情況、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情況、省屬高校審計情況、省屬企業審計情況、審計意見等內容。
報告顯示,我省通過審計工作,不斷加大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力度。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省審計廳共移送有關案件線索和重大違法違規事項166件。目前相關部門已查處完結115件,給予相關責任人各類處分230人,其中檢察機關批捕6人,公安機關刑事拘留3人,黨內警告和嚴重警告52人,行政警告34人,行政記過、記大過12人。
據介紹,案件的違法主體和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種:一是招投標和政府采購政策執行不到位,招標人、代理機構、投標人暗箱操作,進行圍標串標等,此類案件共33件,涉及資金21.59億元。二是企業或個人通過偽造資料或隱瞞信息等,騙取銀行貸款、財政補助資金或補貼資金等,此類案件共60件,涉及資金4.6億元。三是個別具有財政資金減免權、行政事項審批權或貸款發放權的單位或個人,越權審批,造成資金損失或其他不良后果,此類案件共19件,涉及資金17.1億元。四是由于財務管理規定執行不到位、財務內控制度缺失等原因,形成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假發票報銷等問題,此類案件共54件,涉及資金2.58億元。(記者 劉亞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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