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王偉賓
下半身受傷的70多歲老人馬運年被送到安徽舒城縣人民醫院后,因為“害羞”的女醫生拒絕治療,最終丟掉了性命。近日,記者從舒城縣人民法院獲悉,法院認定醫院存在明顯過失,應賠償近10萬元。
女醫生稱“不方便檢查”
2011年10月13日,六安市舒城縣的馬運年與鄰居發生糾紛,被打傷下身,他的家人趕緊將其送往舒城縣人民醫院急救。
急診科醫生說要先照彩超,查清損傷情況。家人又將老人送到彩超室,一位女醫生簡單了解后,對老人的家人說:“你父親下身被踢,我不方便給其做彩超……”并建議先將病人送到胸外科檢查。
家人只得帶著老人在胸外科拍片、抽血化驗。其間,馬運年肚子疼痛難忍,就讓女兒央求醫生趕緊做手術,可醫生說:“還要再觀察觀察,先輸水,必須讓他疼,疼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當天21時,馬運年被宣布死亡。
老人死于感染性休克
事后,經舒城縣公安局檢驗和司法部門鑒定:馬運年系腹部遭物體作用致腸破裂穿孔,損傷程度構成重傷,死于感染性休克;醫院醫療行為的過錯參與度是60%至80%。
馬運年的家人認為,如果醫院重視起來,及時照彩超、及時確診、及時搶救,老人本不至于死亡。他們將醫院起訴到法院,要求其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撫慰金、配偶扶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損失共計17萬余元。
近日,記者從舒城縣法院獲悉,該案已經審理終結。法院認為,醫院在對馬運年的醫療過程中因為誤診而延誤治療,導致馬運年死亡。醫院沒有盡到相應的診療義務,存在明顯過失,其診療過失行為與馬運年死亡后果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是主要原因。
法院一審判決,醫院賠償馬運年親屬各項損失共計96000元。記者了解到,醫院并沒有上訴,而原告認為醫院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不服判決,已向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據7月19日《新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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